原创1.3万2026-02-02 08:34:36近日,北京市东城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2025年9月,周先生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失主李女士拨打自己的电话联系上周先生,周先生答应归还,并将手机放在电动自行车后尾箱。此后几天,周先生因有事回老家,忘记了还手机的事。想起来后,当他准备从后尾箱拿出手机时竟发现因后尾箱没上锁,手机不见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周先生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周先生当庭向李女士赔偿了手机折旧后的金额。李致杭南方都市报记者TA的作品热门评论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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