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3.3万2026-02-07 21:03:12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已有车主被罚。车窗抛物不仅威胁着路上车辆的行车安全,同时也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负担与安全隐患。市民若遇此类行为,可通过“深圳交警”随手拍举报。【南都N视频记者刘嘉琳 陈荣梅 陈皓晖】刘嘉琳南方都市报记者TA的作品陈荣梅南方都市报记者TA的作品陈皓晖南方都市报记者TA的作品热门评论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