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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拟征虎岭19.6亩土地,补偿标准180万元/ 公顷

原创5.1万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棠下镇虎岭村 1.3069 公顷(19.6035 亩)集体土地,用于教育类公共事业建设活动,公告期截至2026年4月10日。补偿标准为180万元 / 公顷执行,涵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视频:南都N视频记者 罗韵姿

罗韵姿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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