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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广州荔湾“电鸡”违停人行道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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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处置电动自行车 “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根据违规情节分级实施:初次违停、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屡教不改、拒不配合执法,或违规停放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将依法予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文字:南都N视频记者 李竹 视频:南都N视频记者 黄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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