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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要求儿子把月工资30%当作赡养费,儿子拒绝,法院判了

17万
老人有退休金,子女可否不支付赡养费?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老姜1995年与前妻离婚,婚生子大姜与前妻共同生活,老姜每月支付抚育费直至大姜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老姜很快另组家庭,再育一女儿小姜。老姜要求大姜拿出工资的30%作为赡养费,后因双方意见不合,老姜诉至法院。最后法院综合认定,以大姜每月向原告支付400元赡养费为宜。

郭慧琳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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