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两男子为抢黄金杀死熟人家3人!31年后被执行死刑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1-03-26 11:58

3月26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5日上午,揭阳中院依法对两名抢劫案罪犯执行死刑。据悉,两人于31年前入室抢劫, 持铁凿、铁锤攻击杀害3人。

src=http___dpic.tiankong.com_t6_mn_QJ9106336887.jpg&refer=http___dpic.tiankong.jpg

据悉,1990年10月,张植海、崔云岚共谋抢劫并准备了铁凿、铁锤为作案工具。1990年10月28日晚,二人携带工具到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某栋楼与张植海相识的郑某家中,谎称购买黄金首饰,二人乘郑某外出拿首饰之机,分别持铁凿、铁锤先后猛击郑某的妻子、儿子、女儿的头面部等处,致郑某妻子、儿子死亡,女儿受伤昏迷。当郑某回家时,张植海、崔云岚又分别持铁凿、铁锤猛击郑某头面部致其死亡。随后,张植海、崔云岚从郑某等人身上及家中劫取黄金戒指及现金若干,后逃离现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植海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崔云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2021年3月25日,揭阳中院依法对两名抢劫罪犯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采写:实习生 黄梓冰 南都记者 黄小殷 通讯员 林昭仪

编辑:张亚莉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说点什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