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9时许,云南省纪委监委接连发布三则消息: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接受监察调查;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等5人涉嫌行贿被采取留置措施;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候鼎等4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被查,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有关问题中涉嫌严重违法;叶国兵等5人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已被留置,配合调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4名官员被查,也与环保领域执法违法脱不了关系。
今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投资上千万元搞表面工程,利用排水管道稀释国控监测站点附近水体,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5月19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派出调查组到通海县调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
贺彬。资料图
在杞麓湖污染治理涉嫌严重违法,副市长落马
贺彬,河南安阳人,大学学历,1963年2月出生,1983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致公党。
贺彬大学毕业即入职云南省环境科学所,在这里工作了21年,从普通工程师干到了所长。
2004年11月,贺彬调任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任职近10年,并于2012年6月当选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
2014年3月,作为云南环保领域的专家,贺彬调任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任职3年多。
2017年9月,贺彬首次调任地方,任职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仍旧主抓环保工作,并多次就杞麓湖保护治理攻坚战作出工作部署。如去年10月9日的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上,时任副市长贺彬作具体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系统调查、精准诊断、科学规划设计,以超常规手段做好节水、导流、补水、净水等工作,调整生产方式、管理生态系统,通过精确调理提高杞麓湖保护治理水平。
而对杞麓湖污染治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则是曾主政玉溪市6年之久的罗应光。罗应光于2014年8月开始任玉溪市委书记,2020年6月,他履新云南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当年11月主动投案。罗应光接受调查后曾忏悔说,自己带坏了玉溪的政治生态,对杞麓湖污染治理造假向玉溪市民谢罪。
而今,贺彬步老领导的后尘,也落马了。
云南省纪委监委今日通报,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有关问题中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此外,同时被通报的还有两条消息:
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云南晨怡弘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林柏严,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詹武,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市场部负责人魏东,云南澄江云工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浩明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已被留置,配合调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候鼎、一级主任科员王秋红,云南省环境科学院原高级工程师田军(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邓加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杞麓湖。 据新华社
投资上千万元搞表面工程,造成水质改善假象
今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投资上千万元搞表面工程,利用排水管道稀释国控监测站点附近水体,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
杞麓湖是云南玉溪通海县的“母亲湖”,也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由于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养殖废水、企业排水等。督察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成为摆设。
眼看着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
督察发现,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这种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对于1.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
深入调查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投资2093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
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形柔性围隔工程,长约8公里,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督察组指出,玉溪市监督指导不力,通海县政绩观扭曲,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
5月19日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派出调查组到通海县,就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杞麓湖污染治理存在的相关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10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通报的云南省包括杞麓湖污染在内的5起典型案例,云南省纪委监委已依规依纪依法问责12家相关责任单位,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48名。
罗应光出镜忏悔。
众多官员出镜忏悔, 搞样子工程愧对百姓
针对杞麓湖污染治理“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5月下旬,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多集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
去年11月主动投案的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出镜忏悔,听到杞麓湖在这一次中央督察中,发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做了造假工程,作为曾经的玉溪市委书记,对玉溪人民是有罪的。“我真诚地向玉溪人民,向通海人民谢罪!”
他忏悔称,在此前的工作中,每一次去就是在湖边走一走,看一看,现在看起来就是自己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
除了罗应光外,曾任或现任玉溪市通海县的主要领导干部也相继出镜做检讨:
时任通海县委办主任常伟表示,他在常委会上提出的建议没有在治污的关键点、根本上下功夫,想蒙混过关、以假乱真,向全县、全省人民道歉;
通海县副县长赵春波称,他们是为了应对国家和省级部门的考核,欺骗了组织,也蒙蔽了组织;
通海县县长马春明说,在杞麓湖的治理上,他们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急功近利和急于求成的心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局长储汝学表示,由于政绩观偏差,导致了没有把心思放在从根源上找问题,从根源上治理杞麓湖;
时任通海县委书记卢维江说,水质一天天的恶化,水位一天天的下降,又没有水可以去补,心里着急,所以就赶快上项目,有一种急功近利,仓促上马的行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杞麓湖污染治理中涉嫌违纪违法的官员和行贿的企业老板同时官宣被查,再次彰显了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原则。
此前,云南昆钢窝案,31人被查,也是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典型例子。
4月14日上午,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陆军,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平,副总经理和智君等19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另有12人涉嫌行贿被采取留置措施。
察时局梳理发现,接受审查调查的19人中大部分涉及昆钢,除杜陆军、李平、和智君等昆钢现任领导干部外,其余来自昆钢旗下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其中既有公司高管,也有普通职工。此次通报中,云南山之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卫红及管理人员苗留虎、何萍、邓亚波等12人涉嫌行贿被采取留置措施。从涉嫌行贿人所属单位看,大部分涉及金属、矿产、贸易、建筑等领域。
此外,针对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云南省纪委监委先后查处昆明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斌、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12名涉嫌行贿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云南省纪委监委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受贿与行贿是相伴而生的“毒瘤”,一起查、同遏制,才能有效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长蔓延的土壤。近年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省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审议,并综合运用留置、纪律处分、谈话函询、教育约谈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处理,特别是对巨额行贿、多头多次行贿,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梁建忠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