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顺德多名驾驶员因无视警报、加塞添堵阻碍消防救援被约谈教育。
据了解,9月24日17时许,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调度五沙消防救援站4车16人,到勒流街道勒北定安水闸后方厂房火灾现场进行增援。救援队伍行驶至顺番路南沙往顺德方向某路段,多辆社会车辆与一辆公交车在消防车前方行驶不避让,甚至出现变道加塞的情况。
五沙站站长黄华文称:“当时多次发出警报、鸣笛示意,前方车辆依然没有让行,导致消防车无法快速通过,消防员们都十分着急!”直到行驶至较为宽敞的道路后,消防车驾驶员才得以加快速度赶赴救援现场。由于处置及时,火情得以迅速控制,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反映后,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消防员提供信息与现场视频,确认该车道为非机动车车道,且存在未避让及加塞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行为。9月26日,顺德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对相关驾驶员进行交通违法约谈教育,并在现场开出罚单。
约谈会上,顺德大队党委委员陈立播放驾驶员阻碍消防车通行的现场视频,并详细说明阻碍执勤消防车辆等相关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区公安局大良交警中队宣传民警陈家杰结合警示案例,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几名驾驶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纷纷保证今后坚决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将及时积极避让。
据了解,主动避让消防车等救援车辆,不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可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交警部门在核实后,会酌情消除记录或撤销处罚。
避让后可采取以下措施撤销罚单:
民警会严格筛查甄别,一旦发现是避让特种车辆,将不会录入车辆违法信息。其次,如有被误处罚情况或担心因避让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取消呢?
电话告知交警部门。车主可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接警员告知闯红灯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以及避让的经过;交警部门会及时核实,情况属实者,将撤销罚单。
消防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执行出警任务过程中,如遇避让消防车被误处罚的,消防部门将积极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顺德消防提醒广大驾驶员:消防车出警,是与时间赛跑,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警笛响起,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请广大驾驶员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时,为消防车让行,为生命之道让行。
采写:南都记者陈飞龙
编辑:陈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