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红女主播“罗小猫猫子”“直播喝农药去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悲剧的背后,起哄者的推波助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引发热议。10月31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互联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也审结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有人伪造网红游戏主播购买游戏外挂的聊天记录并公开发布,致使该主播曾在直播中尝试自杀,此后该主播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行为构成名誉侵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决其向该主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游戏主播被人伪造购买外挂聊天记录,曾在直播中尝试自杀
24岁的花花是一名网红游戏主播,在其直播火起来后,有网民“我是键盘侠”伪造花花购买游戏外挂软件的聊天记录并制作视频公开发表,大量言语攻击使花花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此后花花曾尝试自杀,所幸保住了生命,却被诊断患上了“中度抑郁症”。亲友的帮助使花花重获动力,将“我是键盘侠”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花花通过网络从事公开的游戏直播活动,对社会公众合理范围内的评价应予以必要的容忍。
“我是键盘侠”基于花花游戏直播画面评论其使用外挂,该行为本身并未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和合理评价的限度,不属于侵权行为。但是“我是键盘侠”伪造花花购买外挂软件的聊天记录的行为侵害了花花的人格权利,给花花造成精神损害,综合考量其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决“我是键盘侠”向花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此前有网红主播直播喝农药去世,律师认为恶意起哄可涉寻衅滋事或侵权
日前,网红女主播“直播喝农药去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南都此前报道,“罗小猫猫子”(下称“罗某”)来自湖南株洲,是一名拥有80多万粉丝的时尚穿搭“网红”。10月14日,罗某用其小号“猫猫子”开启了一场直播,期间喝下了疑似混合农药的褐色液体,其后突然关掉直播再未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在这场直播之前,罗某曾发布预告,称“这可能是最后一条视频。”一名当时观看过直播的网友告诉南都记者,“最后一条直播预告,和她以往发视频的状态不一样,觉得很奇怪。”该网友回忆,直播期间大部分网友“问她发生什么事,都是阻止的,有小部分叫她喝。”据网传视频,直播间网友评论不断刷新,有不少人劝告“别喝”“别太极端了”“快报警”,也有人起哄“快喝快喝”。
10月15日,一名自称与罗某相熟的用户“豆豆容易饿”发布消息称,罗某“经抢救无效去世了”。多位罗某的好友也向南都记者表示,“人已经走了。”
在直播间起哄“快喝”的网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0月21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光辉向南都记者表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起哄行为与主播最终自杀的结果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他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轻生者是缺乏认知能力、自主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或是精神病患者,这一群体在受到教唆、起哄而自杀时,起哄者在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主播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其意识清醒、自由活动未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理应就其自身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起哄,主播就不会自杀,是起哄者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主播自杀的结果,那么显然起哄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即便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起哄行为与自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恶意起哄同样有可能因构成治安处罚法下的寻衅滋事行为,或是民法下的侵权行为而受到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张林菲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