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因在广告中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莅临展位指导”并使用该领导照片,被罚款20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尚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人在其“尚标商标买卖转让”的手机应用的主界面下方广告中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莅临尚标展位指导”字样以及带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领导的照片,上述广告内容是当事人是自行上传至该手机应用,无广告费。
因北京尚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违反了《广告法》(2018)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20万元罚款。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尚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赵静,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服务、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