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接连发布三项针对前海合作区的资金支持政策,涉及人才发展、办公用房和金融业发展。三项政策具体包括:《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这是自9月6日《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前海方案》)发布后,首批针对前海合作区的专项扶持政策,多方位实现了《前海方案》的落地。其中,在前海合作区的香港人才和港资机构,不仅可以享受到多个专项福利,还可获得更高扶持标准的专项资金。
01/
实习、就业港青均可享受补贴
高层次人才单人最高奖励324万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深港人才合作、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覆盖人群涵盖香港青年、香港专业人士、高层次人才等。
根据暂行办法,在前海合作区实习、就业的香港青年,均可享受相关的补贴和奖励。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前海合作区实习的香港青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实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的香港青年,按照博士10000元/月、硕士7000元/月、学士5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持有成立一年以上、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并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机构股份比例达到25%以上的香港青年,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给予创业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此外,本次公布的金融业发展专项政策还鼓励前海合作区银行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获得前海合作区银行年息4%以下、半年期以上贷款,按照实际贷款金额的1%给予贷款银行补贴,每家银行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在专业人士方面,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提供金融、会计、税务、法律、航运、建筑工程、教育医疗等专业服务,取得相关香港或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最高奖励5万元。
在高层次人才方面,对经认定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别给予324万元、216万元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给予36万元人才奖励,分3年平均连续发放。
此外,暂行办法还涉及对用人机构的支持。
例如,聘用香港青年的机构,按上一年度用人机构聘用的香港青年工资薪金所得30%,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给予用人机构用人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按市开办经费50%给予配套扶持。每引进一名战略科学家,相关机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中有多个条目不支持相关人员重复申领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关政策。
02/
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
最高可获3000万元扶持资金
港资机构标准可再提高至1.2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前海合作区符合标准的总部企业和鼓励发展的产业等,可享受办公用房的购置扶持资金和租金扶持资金。
在购置扶持方面,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可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未经认定为前海总部企业的其他重点机构可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
在租金扶持方面,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金扶持,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的机构,按照2021年入驻的机构60元/平方米·月,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元/平方米·月,2023年入驻的机构20元/平方米·月,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进行租金扶持。
如果申请机构为港资机构,购置扶持和租金扶持的标准均可提高至1.2倍,但最高扶持金额不变。
03/
前海合作区上市企业
可获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鼓励持牌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特色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支持深港金融合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其中,涉及深港金融合作和特色金融的条目数量最多,支持力度较大。
在深港金融合作方面,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的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可获得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符合条件的在前海创新发展的香港金融行业组织,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在支持特色金融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奖励支持金融科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企业,发展奖励绿色金融和支持数字人民币的应用与推广。
根据政策条文,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的机构,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收资本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符合认定标准的前海合作区绿色金融机构,可一次性获得奖励100万元。
同时,在前海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可获得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市企业条件包括: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主营业务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等。
为扩大前海合作区金融业发展对外开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国际金融组织在前海合作区开设的办事处、项目中心等分支机构也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采写:见习记者 王诗琪
编辑:王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