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委员梁国强:吸引社会力量建“老有颐养”幸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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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1-25 19:29

在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协委员梁国强带来《关于吸引社会力量,打造“老有颐养”幸福城市的建议》的提案。

梁国强是新世界中国华南区域总经理,有着26年的地产从业经验。在这次提案中,他积极关注社区居家养老,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梁国强认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社区”会成为未来“中国式养老”最重要的场景。“社区居家养老”对于社会资源的耗费相对较小,并可实现大多数老龄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值得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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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委员、新世界中国华南区域总经理梁国强

社区居家养老存在三大问题

在探索社区居家养老上,广州走在全国前列。未来,广州需要在此基础上寻求突破,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提高社区养老的覆盖率,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城市。

梁国强指出,目前关于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着盈利难的瓶颈

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实现盈余的养老机构不到10%,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的日子更不好过,很多社区中的养老驿站、养老照料中心都是惨淡经营,即使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难以实现盈利。

二、参与主体单一,市场机制未发生较好作用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的承担主体仍然是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靠财政补贴推动。尽管在试点初期,必然需要政府主导,但是参与主体过于单一,未充分调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活跃度,也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步伐。

三、嵌入式社区养老常常面临场地困境

养老机构对场地的要求比较特殊,服务半径、租金水平等也需要匹配,找到和以上需求契合的场地并不容易。另一个问题是周边社区居民对社区养老嵌入的接受度问题,很多业主觉得不吉利,因小区业主的反对而迟迟未能落地。

让更多社会力量提供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梁国强建议创新模式,让更多社会力量成为提供服务的主体。

梁国强指出,养老服务是系统工程,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设施建设、服务提供,还是监督评估,都应强化社会参与,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确保可持续发展。

在市场主体方面,建议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全方位支持。如经营性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境内境外投资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扶持。如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一线护理人员就业和岗位补贴等等。其次,应重视社工、义工的培育,吸纳更多社会人群参与。尤其在社工工作方面,应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优势,社工不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也包括提供心理辅导,是补齐当前养老服务短板、实现养老服务质量改善的关键内容。

他认为,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也是必要的,“互助式”养老新模式“时间银行”需要进一步鼓励推广,需动员各类人群组建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其中。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主动参与为老志愿服务,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

探索社区医养模式

梁国强表示,社区居家养老要得以长足发展,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盈利模式上。要走出新路,需要开放创新,积极探索社区医养模式,养生和养老相结合,合力解决难题。

“从我国精准医疗的现状来看,尽早识别风险、早期筛查及预后监控、跟踪监测这些健康需求,目前仍是欠缺的,而居家医养恰恰最适合做这样的服务——居家的医养服务中做早期检测和评估,当发现问题发现风险,可以向医疗机构转诊,让患者及时得到诊断治疗。之后再回到社区回到家里,做连续的跟踪监测、康复,对老年病人的医疗管理就实现全程的闭环、精准对接。”梁国强认为,围绕“疾病”这一关键词,开展医养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引导自主养生,体制养老,有望成为盈利难瓶颈的一个突破点。

针对社区嵌入式养老落地难的问题,梁国强建议养老机构为社区内老人提供优先入住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优惠措施,让“家门口的养老院”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同。积极盘活市场存量物业、存量地,为企业解决场地困境。在新建小区内,要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社区必备的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中,验收后按物业规划用途引入社会专业经营主体参与运营和提供服务,做到前期有规划,避免后期“邻避效应”的产生。


南都记者邱永芬

编辑: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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