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起步价、分摊费用等!东莞拼车(顺风车)新规正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2-02-22 16:00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近年来市民出行选择的新方式之一。近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查处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涉及非法营运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3月4日。

此次《规定》提出,合乘出行不得设置起步价、不得按合乘时间计费,且总分摊不得超过东莞市出租车里程续租价的50%。

图片5.png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方面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规定》旨在厘清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保护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

《规定》说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是合乘出行提供者、合乘者或合乘平台各方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在费用分摊方面,《规定》要求,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用电)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成本费用按合乘里程分摊计算。具体而言,总分摊不得超过东莞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而且不得设置起步价,不得按合乘时间计费;此外,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规定》要求,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每车每天不得超过3次;其中,有跨城出行服务的,每天提供合乘出行服务累计不超过两次;免费互助合乘的次数不受限制。

对以合乘为名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以合乘名义,却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行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采写:南都记者莫晓东

编辑:莫晓东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