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
全国两会期间,张颐武就新媒体促进知识普及与传统文化传播方面提出了相关提案。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为促进优质知识与传统文化传播,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各领域专家、学者在短视频平台开展科普,以适当物质条件调动人才积极性。
张颐武说,“当前短视频、直播平台的优质知识内容供给已经日益充分,形成了“知识普惠”效应。但仍存在着内容鱼龙混杂、知识文化内容传播工作缺少统筹、知识文化内容传播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
因此,张颐武建议,应将已有人才优势有效吸纳为新媒体知识普及工作的人才库;设置知识科普、传统文化传播专项,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议题的重视;允许、支持科教文艺工作者利用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合理创收,激励优质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戏剧行业萧条,不少戏剧表演者选择通过直播的方式再就业。张颐武表示,这是很好的借鉴,而且让表演者获得很大的机会。通过直播获得收入,这对整个文化传承是非常重要的。合适的艺术创造、文化创造应该得到合适的报酬。
对于传统戏剧表演者目前在新媒体平台直播面临的困境,张颐武也表示,“建议平台在孵化或培育期间可以对这些主播给予更多支持,同时这需要平台努力,政府努力,大家共同促进,把它变成一个浪潮。”
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
支持科教文艺工作者利用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合理创收
南都:两会期间您提交了一份《关于运用新媒体促进知识普及与传统文化传播》的提案。为什么提交这样一份提案?
张颐武:经过调研发现,新媒体平台非常流行,变成了和年轻人互动的重要方式,比如直播、短视频平台。同时平台上出现了一批传统文化的传播,像戏曲还有各种知识的传播。知识普惠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上得到了非常充分的展现。短视频、直播这两种新兴网络媒介,分别以体量轻巧、互动性强的特征,风靡各年龄段网民群体。
短视频、直播平台的优质知识内容供给也日益充分,形成“知识普惠”效应。以公开发布数据为例,截至2021年12月,抖音知识视频累计播放量超6.6万亿、点赞量超1462亿、评论量超100亿、分享量超83亿,大众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知识获取成为常态。
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介进行知识普及、传统文化传播已成规模,且颇具潜力,但平台也受到一些负面讨论,存在一些问题。让知识和文化传播成为平台主流部分,需要政府、社会、平台以及主播、受众们一起鼓励。所以我的提案希望社会能更重视,政府、社会都能参与。让更多的爱好者在这里找到自己喜欢的内容,积极地把知识传播者、艺术传播者介入其中,这是一个很好的前景。要加强监管,促进正常健康发展,这对文化传播、知识传播都有很强大的助力。
南都:你为什么鼓励各领域专家学者在短视频平台传播知识和文化?
张颐武:好处是传播知识比较快捷,短视频、直播有高度的互动性。无远弗届,它把时空距离打破,最一流的专家可以跟你直接互动。知识的传播或艺术展现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短视频平台或直播平台的优势是很难得的,它有一种强烈的现场感,但它又突破了物理空间上巨大的限制。
它能让最优质的内容和最广泛的大众或感兴趣的受众有一个直接的连接。这其实对于社会知识的发展、知识传播发展或艺术传播发展,都是非常积极的事情,所以可以说是社会传播知识的新增长点。
南都:当前在短视频平台传播文化、科普知识存在什么问题?
张颐武:内容鱼龙混杂,大众用户发布的内容相对缺乏权威度、可信度,优秀专业的创作者在总体用户中的比率仍有限。同时,优质知识文化内容传播工作缺少统筹。知识文化内容的新媒体普及传播工作尚未链条化、系统化,传播者往往“各自为政”,缺少联动。
还有一点,知识文化内容传播人才储备不足。优秀人才开展新媒体知识、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尚不普遍,每个学科内仍待形成线上人才矩阵。
南都:为了促进传统文化与科普知识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张颐武:首先,应鼓励各领域专家、学者在短视频平台开展科普,将已有人才优势有效吸纳为新媒体知识普及工作的人才库,提升优质知识传播者在网的绝对数量。建议举办新媒体知识传播技能培训,充分鼓励人才资源向相应工作倾斜。
其次,设置知识科普、传统文化传播专项,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议题的重视。除传统“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栏目外,可在国家层面设立“自然科学周”“人文科学周”“传统文化月”等,一方面可加强某一专业领域内的专家联动;另一方面可邀请名校名师开课直播,通过网络传递到优质师资缺失的地带。近年来,乡村学生、留守儿童的手机持有率走高,这也能够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
第三,允许、支持科教文艺工作者利用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合理创收,激励优质内容。可以对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有效传播优质知识内容与传统文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出台明确规制标准,指导短视频、直播平台依法开展知识付费业务,培养公众对优质知识的价值认知和尊重;相关部门及平台共同对收费知识内容、线上服务价格依法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政策上支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知识普及、传统文化传播事业,通过直播付费、网络打赏等模式,取得适当合法、合理的收入,以激励社会大众广泛参与。
3月4日,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村,民间社火队在“二月二龙抬头社火节”网络直播活动中表演传统民俗节目《回娘家》。 新华社发
知识、艺术传播采用“直播打赏”是一种肯定
南都:您如何看待当前直播打赏存在的问题?
张颐武:现在直播打赏有不少的问题,因为直播打赏有一些低级庸俗的内容,借助打赏失控了,使得打赏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低级庸俗或无聊的内容也让直播打赏变得有问题。
但如果知识传播领域或艺术传播领域采用直播打赏,这其实是对知识、艺术的肯定。这其实跟电影院买票或到研究院买票是一样的行为,都是正常的付费行为,而且是有选择性的。到剧院买票后,觉得物无所值,也没法退票了。但打赏行为是有选择的,只有非常精彩的艺术或非常喜欢的内容才会打赏。这也是知识获得报酬非常积极的方式。实际上也是对知识产权,对劳动,对艺术创造的一种肯定。
南都:对于直播打赏存在的一些问题,您觉的应该怎么规避?
张颐武: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平台应强化自己的主体责任,个体要自律,主播要自律,直播有底线,受众理性打赏。形成非常好的形态,打赏就不再是负面的,而是正面积极的。要有政府的监管、平台的责任、主体的责任又有直播者或短视频制作者的自律,同时受众要理性。
2月15日,参加“赛装节”的一名主播在直播。 当日是元宵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彝族群众迎来了“赛装节”。 新华社发
艺术、文化创造应得到合适的报酬
南都: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戏剧演员通过直播方式再就业的现象,您有什么建议?您觉得这对于表演者来说,会提供什么借鉴?
张颐武:很多戏曲演员甚至剧团由于新冠疫情不能演出,通过直播也获得一些收入,这对于整个文化传承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不是关于个人无私奉献的问题,而是合适的艺术创造,文化创造应该得到合适的报酬。
这是很好的借鉴,而且对表演者有很大的机会。未来等于是如虎添翼,好的艺术会被人认可。现在中国三百多种戏曲有很多变成非遗后,很难在舞台上存活。现在找到直播机会后,就让距离很远的人能看到戏曲表演,在直播平台上获得知音,这个机会是非常难得的。这对于传统文化、非遗的传承是非常积极正面的。
南都:传统戏剧表演者目前在新媒体平台直播面临哪些困境和挑战?应该怎么帮助他们呢?
张颐武:挑战很多。一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些艺术,需要慢慢普及,慢慢培养受众。另一方面艺术表演者刚进入这个平台,不是特别熟练,需要更好的磨合、不断的探索,使得有效的互动能更好传播。同时也要避免出现一些弊端,盲目要求打赏。总体上看,我觉得还需要破圈,进一步扩大影响。
其实平台在孵化或培育期间可以对主播给予更多支持,让他们能获得更多的受众、流量、了解,当然也需要主播自己的努力。我觉得将来不断的破圈,会对文化传承、文化发展有非常好的贡献,这需要大家共同来努力。在互联网时代,需要平台努力,政府努力,大家共同促进,把它变成一个浪潮。
南都:您刚刚提到了平台如何帮助文艺工作者,您觉得政府以及所在剧团单位如何帮助文艺等工作者更好的直播来传播传统文化呢?
张颐武:当然政府有监管,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支持、资助。除剧场演戏外,可以对直播平台的工作给予资助支持。比如政府文化基金等可以给予一些鼓励。政府不光有监管责任,还有促进发展的空间。
对于剧团来说,如果本来就很困难,可以通过转型。我们可以提供经费支持或通过剧团本身做一些发展规划。剧团组织比如行业协会、戏曲协会等都可以有发挥作用的空间。
采写:实习生 王玮 南都记者 蒋小天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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