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十年来新制定法律比上个十年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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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4-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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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跟上一个十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1/3,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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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

许安标表示,在这十年中,充分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立”,就是制定新的法律。“改”,就是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全面修改一般叫做修订,部分修改通常是修改决定,还有个别修改,就是对同类问题进行打包修改,或者说一揽子修改。“废”,就是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条文。比如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法律规定和制度。“释”,就是对法律进行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的含义、适用情形、范围等。“纂”,也就是对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法律进行整合、修改、补充,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实际上,在立法工作中,还有授权决定、改革决定等立法形式。

许安标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到本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十年来,编纂完成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系统全面的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

此外,许安标强调,在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加强和改进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工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原则上都要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去只是初审的法律草案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现在草案在二审之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后,再次公布征求意见,也让社会公众看一看,这个法律草案经过审议修改之后,改了什么内容,关心关注点是否得到回应。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发言人等多种形式,把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向社会反馈。十年来,共有205件次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人次超过119万,提出的意见有350多万条。

此外,许安标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搭建基层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在已经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有130多部法律草案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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