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8起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个案例涉及刑事案件背后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
最高检介绍,第一个案例中,陈某甲2009年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妻子郑某某将年仅两岁的孩子交给其爷爷抚养,未支付抚养费。刑满释放的陈某甲因病瘫痪在床,孩子爷爷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孩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2020年,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郑某某支付抚养费每月1200元至孩子18周岁。
办理该案后,江苏检察机关于2021年5月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维护专项行动,发现辖区2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无法提供失踪父(母)的详细身份信息,未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畴。检察院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民政部门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确认工作中积极履职。民政部门迅速回应,先后两次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排儿童200余人,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名,发放保障金20余万元。
最高检介绍的第二起案例中,2020年,陈某持刀将妻子高某某、妻妹高某当场杀死,将岳母谢某某刺伤。陈某与高某某的女儿时年5岁,无人抚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启动监护状况社会调查,在查明外祖父母更适宜抚养后,都江堰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民政、乡镇共同开展监护纠纷化解,促成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签订监护协议书,确定孩子跟随外祖父母生活。
同时,据介绍,该案中成都市、都江堰市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孩子发放救助金人民币7万元。考虑到其外祖母因伤需要康复治疗,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治疗心理创伤。协调社会爱心企业设立教育基金每年定向资助。
最高检认为,检察机关应从保护个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出发,正视案件背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确认痛点,通过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协同职能部门共同履职,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获得救助,以司法保护和政府保护的互融互通,有效保障困境儿童权益。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