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校园暴力,这些法律知识值得收藏

南方都市报APP • 龙华大件事
转载2022-06-11 21:10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实施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等行为,或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另一方人身或精神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构成校园霸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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