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之后,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数字政府建设7个方面重点任务。有专家称这份指导意见让数字政府建设有了总规划、总方略、路线图。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梳理“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政策脉络发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来,中央层面在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上不断深入布局,政策规划加快出台、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日益完善,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早期数字政府建设以提升政务服务为主
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政府,是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极大重视。
早期“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基本以政务服务为主,但服务内容不断深化、细化。在政策文件层面,2016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等陆续出台;2017年,“数字中国”写入十九大报告,“数字政府”建设理念得到高度重视。梳理可见,2015年至2019年,中央及部委至少出台12份关于电子政务、在线政务等政务服务方面文件,例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是以政务服务改革为主。梳理发现,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到2016年强调“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明确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2017年提出“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
之后,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政务服务表述更为具体,由“网上办理”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由“异地可办”向“跨省通办”推进。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到2020年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等。
在6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提“数字政府建设”
首次提出“数字政府建设”,是在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到“数字政府建设”,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求,“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并将数字政府作为加快数字化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进一步突出数字政府的地位。
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将“数字政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折射出政府数字化转型加速。具体包括“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也就是在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外公布,在“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第五篇章,单独设立“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章节,详细阐述如何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
梳理发现,“十四五”规划特别明确要从“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等三个层面,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具体包括“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等等。
构建五大体系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今年4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发布,系统阐明新发展阶段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支点、改革方向,对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战略谋划以及系统部署。
梳理发现,这份《指导意见》针对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体系化建设新思路,主要通过”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此次《指导意见》以“数据赋能”“安全可控”“整体协同”等列入基本原则,针对数字政府建设既明确7个方面重要任务,又确定两个阶段主要目标,为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具体任务包括:一是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二是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三是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四是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六是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七是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而在主要目标上,提出到2025年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研究员:袁炯贤 张雨亭
编辑:袁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