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助力建设信用深圳,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南方都市报APP • 福田大件事
原创2022-07-14 11:51

为进一步发挥好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切实提升立法建议质量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7月13日下午,福田区人大联合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开展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系列活动之“社会信用条例”大家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意见征集沙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孟漫,市、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领导,市、区人大代表,社区立法联系点人员及街道辖区企业代表、居民等参加。

沙龙由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广电集团首席主持人陈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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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马宏主任介绍了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沙龙活动聚焦群众们广泛关注的社会信用问题,选择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且与市民、企业息息相关的《条例(草案)》为讨论主题,举办此次的立法意见征集沙龙活动,力争通过此次活动的举办原汁原味反映百姓和企业心声、切实提升立法建议质量。同时对各位的莅临与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大家对条例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在沙龙中畅所欲言。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雷伟珍就《条例(草案)》作说明。

沙龙现场,与会嘉宾根据《条例(草案)》,就提出的相关题目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是就《条例(草案)》内容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建议。区人大代表、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远兵认为《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内容已比较成熟。并提出了在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中,细化守信激励措施清单,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的建议;区人大代表、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晓东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对于《条例(草案)》中是否有必要对激励措施进行详细规定以达到激励效果开展讨论。区人大代表,深圳交易集团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总经理黄长山认为《条例(草案)》侧重于失信惩戒,可能一方面说明深圳的信用主体相对信用度较高,但从平衡和方便执行的角度考虑,适当增加相关的表述会更好。黄远兵代表认为守信激励机制更加积极、有效且更具良性引导作用。

三是《条例(草案)》中对公共信用信息作了规定说明,但对其他信用信息没有具体定义与说明。就这一问题,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闵齐双建议将社会信用信息作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来分类,其他信息用市场信息来规定更容易理解,并建议增加“市场信用信息”的定义。

四是讨论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制定标准、出具信用报告是否合适。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汉认为信用服务必须要由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来提供。由于相关法律文件明确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所以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是有依据的。闵齐双代表对此持保留意见,认为不应该在本条例再增加由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规定,可以由市场经营主体自由的决定和选择。

五是对《条例(草案)》关于信用数据范围和信息数据授权问题提出看法。宋晓东代表认为依法公开的信用数据范围已经有了清晰的确定,但是需要引导行业协会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自身的各项规章制度。黄远兵代表认为信用信息是在章程的范围内开展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该规定已经有较为明确的信息数据范围。针对居民提出的动辄就要将个人信息纳入征信是否会造成百姓毫无隐私可言的问题,区人大代表、裕同科技高级副总裁操旭辉认为条例中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采集方式和规范使用,要明确做出规定。

六是关于是否需要另外制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闵齐双代表持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深圳在增加公共信息附录的话,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营商环境;黄长山代表则认为深圳信用记录更多更详细,条例将促进整体信用评价的提高,从长远和整体来看,这一定是有利于深圳的营商环境的。例如在招标文件或交易活动中,同等条件下,深圳企业更受欢迎,更容易中标。

七是探讨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编制、更新程序的具体办法是否需要在本次条例中一并明确制定。宋晓东代表认为在《条例》在补充清单涉及的具体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深圳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编制、更新的具体办法也完全是可行和适当的。闵齐双代表认为需要结合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需要进行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更新程序的具体办法规定。

八是讨论《条例(草案)》中是否需要明确社会信用修复的基本流程和程序。江汉代表建议首先要参考和选用国家已经审核过的这些机构,然后再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操旭辉代表则认为修复办法另行制定会造成修复的程序和标准的模糊化,建议要趁热打铁,以立法形式确立,操作细节可另行制定,但至少主要内容要明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充分肯定了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沙龙的成果,表示现场嘉宾发言质量很高,提供了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并提出三点体会: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新和实践;二是要主动担当,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社区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和意义;三是要履职尽责,服务大局,进一步突显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先行示范。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是促进深圳立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人大法工委将结合嘉宾建议与深圳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同时希望区和街道要努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创造条件、打造平台、提供服务,办成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之家。把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和立法愿望充分反映上来,真正体现立法为民。

采写:南都记者张馨怡 通讯员:林岸妮

编辑:曾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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