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陶虹等涉网络传销案听证会持续引发关注。相关公司涉嫌传销的核心举报人的丈夫,被张庭夫妇公司起诉的消息曝光。11月9日,一份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起诉朱某涉嫌诈骗犯罪的刑事判决书,引发热议。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确认,判决书中的被告人朱某是本次石家庄听证会一名核心举报人的丈夫。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司法系统有关人士处证实,相关刑事判决书属实,属于“不公开案件”。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朱某目前在监狱服刑。
代理商非法获利被达尔威起诉,获刑7年
据上海市青浦区法院(2021)沪0118刑初66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朱某是“TST庭秘密”代理商。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朱某在达尔威公司旗下购物平台“庭秘密”购买商品时发现,该软件与支付宝在结算时存在漏洞。
利用该漏洞,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三个月内,朱某利用其掌握的多个账号和现金券(价值约2万元)恶意下单1123次,实际支付91.74万元,获得了价值565.47万元的商品,非法获利471.63万元。2021年2月25日11时30分,上海市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报案,同一时间朱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朱某处依法扣押货物3453件并发还达尔威公司,朱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达尔威公司100万元并取得谅解。
一审期间,被告人朱某的辩护人提出,上海达尔威公司已因涉嫌传销被立案调查,朱某与达尔威公司之间的关系系传销组织内部的关系,达尔威公司的财产属传销财产,不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人家属检举达尔威公司构成立功,希望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一审认为,对于达尔威公司涉嫌违法犯罪,仅其提供的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受理通知书及立案审批表证明,并无调查结论及相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法律文书佐证,不能因此认定达尔威公司涉嫌行政违法或犯罪,也不能认定其财产权利不具有合法性质。对于朱某家属检举达尔威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法院认为没有相应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案合同指商品买卖合同),骗取471.6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朱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达尔威公司100万元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书显示,朱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达尔威公司的剩余经济损失。
11月9日,上海市司法系统有关人士向南都记者确认案件属实。对于目前无法在裁判文书网公开查询该案判决书,其表示该起案件为“不公开案件”。
当天,该案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在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朱某提起了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朱某已经在监狱服刑。该知情人士透露,二审期间,湖北保康县对TST涉嫌传销的处罚尚未公开,或致被告人朱某在上诉阶段举证达尔威系传销公司的证据不利。
已有监管部门就传销对达尔威公司处罚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4月,“TST庭秘密”运营主体上海达尔威公司被罚一事被公开。湖北省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达尔威公司共发展会员超700万人,涉及传销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约91.71亿元,获利1927.99万元,责令立即停止传销行为,同时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并罚款170万元。
“事实上,就被告人朱某的案件,根据我们掌握情况,朱某案发后除了主动投案,也提出返还不利财务,作出赔偿,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举报人李女士与被告人朱某是否为夫妻关系不是系列案件的关键,其认为刑事判决书在此时被曝光,或为听证会涉案主体的律师团放出的消息,意图“转移听证会焦点”。
南都此前报道,10月31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在11月4日召开关于上海悦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9主体涉嫌网络传销一案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公告,涉案主体包括上海淘不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最陶然服饰有限公司、张庭夫妇和陶虹等。
11月4日,听证会在石家庄裕华区一酒店召开。办案人员和涉案主体代理律师,主要围绕是否构成网络传销展开争论。办案人员出具了举报人材料、张庭关联的公司TST涉案的电子数据报告等证据,涉案19主体的代理律师就管辖权、是否构成网络传销、举报材料数据真实性进行辩驳,办案人员坚持认为构成传销。
目前,本场听证会的结果暂未披露。在张庭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等待公正裁决后,TST庭秘密也通过官方微博连发多条微博称,“期待真相大白”。
南都记者11月1日曾从该案知情人士处获悉,听证会后,将会对该案的涉案金额和最终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相关举报人告诉南都记者,其获悉相关案件的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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