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保利承诺1万元解决购房资格?业主如今被索赔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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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2-21 18:55

在佛山房屋限购期,保利某房产销售员承诺花1万元就可解决购房资格,开发商明知违规操作仍与其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因各种原因没能解决购房资格,买房者无法履约网签,如今又被保利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索赔52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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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佛山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这样一桩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仲裁委员会认为,保利方的行为本质上是买房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对保利的索赔不予支持,建议双方协调。保利方表示将于两周内给出答复。

此前,南都曾关注该事件,点此查看详细报道。

市民谢女士于2019年4月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保利滨湖花园看中了一套住宅商品房,想买在出国留学的女儿吴小姐名下,但由于当时的限购政策,谢女士和吴小姐不符合取得购房资格的条件。

据谢女士描述,楼盘销售人员主动表示只需缴纳1万元便可获得购房资格,在微信转账后佛山市保利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谢女士支付了按揭首付款798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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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谢女士被告知获取资格需通过缴纳个税方式等待一年左右时间,而其女儿吴小姐因为新冠疫情原因一直滞留在加拿大未回国,购房事宜未有进展。

2022年5月份,吴小姐突然收到一份来自保利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其称因吴小姐“未按约定办理网签,也未支付剩余购房款”,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529653元”。

对于自己购房资格究竟是否被解决的问题,谢女士坚称“根本没有解决,也不可能为我们解决”,仲裁结果也佐证了谢女士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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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了解到,谢女士曾在2022年9月27日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该问题,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答复称,购房者在知道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仍继续购房的,构成规避限购政策行为,其交易行为不予认可,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购房者自行承担。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不诚信行为,我局将对建设单位做出诚信扣分处理。

“我现在还想买这个房子,而且也不限购了,要我们平白无故交这么多违约金无法接受。”谢女士向记者表示。

对于本案,广东度明律师事务所傅海琳律师认为合同签订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之上,因此购房合同有效;开发商的操作属于违规行为,或将面临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2月22日,保利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收到了吴女士的需求,正在积极协商中。

对于该事件后续进展,南都同样将进行持续关注。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实习生 彭心瑞

编辑:孙振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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