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求两万余条意见,妇女权益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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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4-21 14:25

南都讯 实习生尚咲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本届全国人大首次线下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备受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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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

据悉,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之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臧铁伟介绍,截至目前共收到7688人提出的23333条意见,群众来信500余封,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权益保障,组织成员确定,组织成员加入与退出、成员身份丧失等方面。

此前提请审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草案具体包括总则、成员、登记、合并与分立、组织机构、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八章68条。值得关注的是,其中第一章总则中的第八条权益保障部分明确提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第二章成员中的第十九条不丧失成员身份的情形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上述草案拟定的相关规定明确保护妇女权益,尤其是长期以来农村外嫁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初步在法律层面破题。

臧铁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之外,全国人大还专门发函向广西三江等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目前社会公众意见集中于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规定,成员身份认定退出等方面,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内容务实,规范全面,对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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