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男子社交平台销售偷拍设备获刑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3-10-07 19:07

南都讯 充电宝、路由器、排插、台灯、迷你音箱……这些生活中的常见物品,被不法分子植入针孔摄像头改装成“偷拍神器”,并在社交平台上销售。日前,惠州一男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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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成的“偷拍神器”

据介绍,2021年8月,被告人阿明为牟利,开始在网上销售“排插摄像头”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2022年2月,阿明开始购买针孔摄像头等配件,在惠东县一出租房中将针孔摄像头等配件组装到充电宝、路由器、插座面板、插线板、台灯和迷你音箱等家用电器中。加工完成后,阿明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出售上述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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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成的“偷拍神器”

经鉴定,现场缴获的迷你音箱、充电宝、插线板是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经查,阿明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金额共69441元并从中获利3万元。

惠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明的行为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鉴于被告人阿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阿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归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阿明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阿明表示服判,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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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成的“偷拍神器”

法官提醒,商家要合法、合规经营,销售特定商品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消费者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要随意购买、使用窃听、窃照设备。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让自己的隐私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暴露”于公众视角下,如发现被窃听、窃照,要及时报警。

记者郭秋成 通讯员 张鉴洋 陈丹茹 蔡嘉威

图片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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