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注意!本月起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这些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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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10-08 08:46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10月7日,东莞市林业局发布了《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据了解,10月1日起,东莞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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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瓶山森林公园。

为切实加强森林特别防护期内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发布了《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据了解,东莞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其中,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下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此外,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对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林业局还提醒,市民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9。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东莞市林业局供图)

编辑: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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