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自家菜地,湖北十堰两村民架网驱鸟,致132只鸟类死亡,其中有几十只国家保护动物,被告上法庭。南都记者10月27日从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方面获悉,两名被告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菜地旁边,当地村民架设的“捕鸟网”。
在自家菜地架捕鸟网,致珍稀野生鸟类死亡
湖北十堰森林覆盖率较高,有大量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天冷时,缺食的鸟类可能来到附近村庄觅食,一些村庄就会架网拦鸟,以保护农收。
今年2月,一名爱鸟护鸟志愿者来到十堰市张湾区龙潭湾村一带的山林观鸟,发现一处菜地附近,两根竹竿张起一张6米多长、2米多高的粘网,网线纤细,肉眼几乎难以辨别,网上粘满了鸟类的尸体,即刻报警。
民警达到现场后,在附近走访发现了其他两块安装有捕鸟网的菜地,找到了菜地的主人梁某和左某,并对捕鸟网上缠挂的鸟类尸体进行清点,共计132只。据两人供述,捕鸟网是他们在附近山林里捡的,2022年12月安装架起,共在三块菜地架设了5张捕鸟网,捕鸟网面积将近100平方米。架网后两人没有再管,也不知道短短2个多月竟网住了这么多的鸟。
经鉴定,梁某菜地安装的捕鸟网捕捉的68只鸟类(死体),总价值为115100元。其中有红嘴相思鸟20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共计价值10万元。此外,还有大山雀、灰头雅雀、领雀嘴鹎、黄臀鹎、斑姬啄木鸟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鸟类13种37只,未说明保护级别的鸟类4种11只,共计价值15100元。
左某菜地安装的捕鸟网捕捉的64只鸟类(死体),总价值为95000元。其中,红嘴相思鸟13只、斑头鸺鹠1只,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计价值8万元。此外,还有大山雀、黄喉鹀、红胁蓝尾鸲、白脊鸰、北尾红鸲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鸟类8种38只,未说明保护级别的鸟类4种12只,共计价值15000元。
5月29日,该案移送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两村民被判缓刑并处罚金,公开悔罪称不再犯
“成批的鸟儿便来菜地啄菜吃,我们只是想把鸟儿赶走,这也有错吗?”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村民左某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承办检察官向其解释,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捕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2020年3月,十堰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通告十堰市全域禁猎,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捕猎、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你们的捕杀行为严重妨碍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鸟类生息繁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梁某和左某,均系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架网驱鸟保护自己的菜地,虽然区别于以食用和贩卖等为目的的非法狩猎行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但捕鸟网对鸟类种群具有灭绝性的打击,极大的危害生态保护,且捕杀的鸟类不乏濒危野生鸟类、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鸟类,已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面对公安机关调查,梁某和左某主动投案自首,经过普法教育,两人自愿认罪,写下悔过书,并分别承诺赔偿2000元作生态补偿金,以公益活动作劳务代偿,有从轻情节。7月24日,张湾区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梁某和左某提起公诉,并对二人从轻量刑。
为了让禁捕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张湾区检察院与法院商定,让梁某和左某在案发地接受审判。10月10日,该案在龙潭湾村村委会公开审理,80余名村名现场旁听庭审。庭审中,梁某和左某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后,检察干警告知旁听村民,可以使用扎稻草人、悬挂反光条或光盘、挂红色塑料袋或彩带等方式驱赶鸟类,用正确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菜地。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