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化国有创投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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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5-1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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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举措》)。《若干政策举措》共8章15条具体举措内容,其中前四条均围绕创业投资,第一条明确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在第三条明确将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若干政策举措》总体要求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统筹推进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发行等政策工具,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优质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金融服务,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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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前四条”聚焦创投支持科技创新

在具体举措部分,《若干政策举措》首先提到要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其中,第一条明确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二条指向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其中提到,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等。

第三条则围绕国资创投特别关注的考评机制,提出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

第四条针对创投退出渠道,提出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评估北京、上海、广东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可以看出,《若干政策举措》前四条具体举措均围绕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展开,且特别针对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进行了顶层设计。接下来,国资创投有望迎来新一轮热潮,发挥更大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将达万亿,存续期达20年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此次《若干政策举措》第一条明确设立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今年3月初首度曝光将组建信息。

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透露,将组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地方资金、社会资本近1万亿元,将聚焦硬科技、坚持长周期、提高容错率,通过市场化方式投向科技型企业。该基金存续期将达20年,基金投向将包括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撑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将组建“航母级”国家创投引导基金释放的重要信号,业界、学界多位专家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是我国创投行业及前沿科创领域发展的重要事件,基金设立带来的积极信号和体制机制创新带头示范作用,将让创投行业迎来新的“春天”。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仅是资本量的扩张,更是对科技创新范式的重构。在资金方面,相关报道提到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预计带动的地方和社会资本接近1万亿元人民币,这对于创投行业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同时也能通过分层出资和收益让渡等方式撬动多倍数的社会资本,构建更加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同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存续期长达20年,打破传统创投基金“7+3”周期限制,表明国家意图通过超长期资本供给,破解硬科技研发周期与资本回报周期错配的核心矛盾。田利辉表示,长达20年的存续期主要是为了适应科技创新项目的长周期特性。总体来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超长期限+精准投向+生态赋能”特性,将推动中国创投市场为致力于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提供更多资源保障,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

有望优化解决国资创投“不敢投”问题

以往的国资考核机制侧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这与科创企业股权投资的高风险、长周期特点存在一定错位,这导致不少国资创投尽管组建资本规模庞大,但在投资时存在“不敢投”“不愿投”的现实问题。

“从承受风险角度来看,发展耐心资本,意味着完善容错机制。所以延长存续期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健全监管机制。”牵头广州两大千亿级母基金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的广州产投资本表示,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明确提出“健全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健全差异化监管一直是一级市场的呼声,相信未来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机制将更加清晰。

此次《若干政策举措》第三条提出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可以说给各地国资创投的高度关切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依据。南都·湾财社记者观察发现,近两年来,各地国资创投已不断开展运行机制优化尝试,针对容错机制、存续期限等展开大胆探索。

例如,2025年1月,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共同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提出不以单一项目亏损或未达标作为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负面评价的依据;同时建立分层分类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出现五种情形原则上均可适用尽职免责。

2025年2月,广州开发区一则政策文件提出,国资背景的科创母基金在种子轮和天使轮直投中,允许单项目出现100%的亏损。只要基金管理团队“尽职尽责”,便不会被追责。3月,深圳南山区也在《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中提出,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战略直投专项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基金内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当前,国资系基金规模已占到国内创业投资市场出资相当大的比例,但投资出手频次、投资接入项目的及时性等相比纯市场化创投机构还有很大差距,大量国资机构一年投资项目数只是个位数,甚至直接‘挂零’。”一位广东国资创投机构投资业务负责人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说,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有望进一步为国资创投资金导入科技创新领域,尤其是投资风险更大、回报周期更长的早期科创项目“松绑”。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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