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之后,反家暴亟待更多细节支撑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评论
原创2025-06-02 00:17

六一儿童节前后,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多部门梳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其中不少案例指向强制报告前后的家暴干预问题。据南都报道,广州市南沙区开展的“亮星计划”以及全国各地的家庭教育服务实践,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前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2020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对未成年人“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的不法侵害,负有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一年后,该制度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随后最高检启动强制报告倒查机制,要求每案必查。

此后几年,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执行情况成为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都重点关注的方面。每有侵害未成年人个案发生,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细节也常有讨论,强制报告制度的扎实落地和细化被寄予厚望。目前的情况是,尽管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成绩不俗,多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强制报告而被发现、被追究,但同时也依然不乏未成年人遭遇家暴等非法侵害时存在周围人视若无睹、基层接警应对不力等情况。

强制报告不是非得等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拖大、拖炸才能报告、才“值得报告”。恰恰相反,除了殴打、虐待等显而易见的“热暴力”,监护人对孩子疏忽照顾、不履行监护职责之类的“冷暴力”所带来的危险同样严重,也并非完全不可见。但对此,一来有所谓“家暴只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依然在发挥影响,二来则是部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的消极应对、敷衍推脱,使得强制报告制度本身的落实效果被打折扣。

有必要借助每一件典型案例、热点案例反复重申,发现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不光是学校、医院、社区等密接机构有义务强制报告,所有的普通人也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执法机构介入。同时,也需要基层接处警提升“家暴并非家务事”的意识,处置效率也必须有强有力的倒查和追责,以督促其提升公共服务的问题发现能力与日常渗透性,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苗头初现时就能够确保介入的有效与及时。

主动发现并强制报告也只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其不被侵害的第一步。在此前后围绕呵护未成年人的主题,都需要全社会、多环节的意识觉醒、共识达成以及细节合力。正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社工中心副主任黄放所言,在主动发现、强制报告未成年人侵害事件后,危机干预、监护指导、心理康复、家庭关系修复等整个未成年人保护的服务链条涉及多部门、多组织,分工、协作、转介、服务和监督的有效性需要更加完善的机制保障,来一点点冲破社会介入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的各种现实阻碍。据南都报道,广州市南沙区正通过一项名为“亮星计划”的正向教养儿童引导师训练营,支持家长使用积极的养育方式关爱儿童,避免使用错误的暴力方式,从而更早地预防暴力问题。

“家暴不是家务事”,这是让强制报告制度强有力落地的价值共识。作为社会层面的软环境建设、“一对一”预案,都需要更加细节化的承接。而进一步回溯,也需要建立强制报告的跟踪督促和追责机制,以确保每一起报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报告后无回应”的情况发生,化解“报告后还被劝退”的尴尬处境。

编辑:陈邹心怡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