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集团存四方面违规,上交所对其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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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1-12 20:51

2021年1月12日,上交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

华晨集团违规事实清楚,依规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前期,华晨集团公司债券违约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上交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并同步对华晨集团涉嫌的违规行为予以核查。

经查实,华晨集团主要存在4个方面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二是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华晨集团前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应当对其予以严肃处理。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华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交所称,诚实守信是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债券发行人应把讲诚信、守规矩作为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根本准绳。上交所将坚决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加强债券市场法制建设,严肃打击财务造假、恶意逃废债等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市场信心的行为,维护好债券市场的健康生态。

完善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夯实沪市债券市场信用基础

做好债券市场风险防控是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上交所始终将风险防控作为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上交所称,对债券市场的违约现象,也要区分违约行为的不同性质,实事求是地客观分析。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有些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遇到一些困难出现债券违约,是市场正常现象,市场违约率总体不高。对这类违约事项,可以也应当用市场化的原则和办法来疏导和化解信用风险。近年来,上交所陆续推出包括回售转售、债券购回、债券置换在内的一系列风险管理工具,为发行人主动进行流动性管理、优化债务结构提供便利;债券展期、回售撤销等具体实践也为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方式化解风险提供平台;而特定债券转让和匿名竞买机制的推出,更为违约债券提供了二级市场出清渠道,有效提升风险管理实效。

采写 南都记者 周亮

编辑:周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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