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鱼仔吃出蟑螂?企业:非蟑螂,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鉴定
原创2024-03-2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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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广州的消费者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投诉称,其去年8月在海门鱼仔(农信店)就餐时,发现菜品中有蟑螂,遂投诉至门店,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曾于去年9月和今年3月两次回应消费者,据最新回应,市场监管部门称已经对涉事门店进行了检查,决定不予立案。

3月28日,涉事门店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异物并非蟑螂。同日,海门鱼仔总部回应称,其间积极解决此事,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投诉:

消费者投诉在海门鱼仔吃出蟑螂

门店与消费者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项小姐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2023年8月10日,她在海门鱼仔(农信店)用餐时吃出了蟑螂,并称餐厅经理知晓后查看了监控,之后告诉项小姐可以给她这顿饭打折,项小姐不同意,要求餐厅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双方未达成共识。

其提供的小票显示,其在去年8月10日中午在海门鱼仔就餐,共计消费469.24元,结账时间12:52。项小姐拍摄的图片显示,当天中午12:33,她在农信大厦就餐时,菜品中出现一只形似小蟑螂的虫子。“我特意对比了一下,(异物)就是烧熟的蟑螂,(门店)经理说那是菜虫。”项小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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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提供的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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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提供的图片显示菜品出现异物

项小姐称,虽然双方未达成共识,但是餐厅还是给她这顿饭打折了,实付234元,相当于打了五折,“事后餐厅工作人员电话想要‘私了’,说给我退回当日消费金额并且补偿666元红包,我拒绝了”。她认为,餐厅应按照消费金额的十倍,即2340元,赔偿给她,“之后我出国两周,回国后商家已经不承认此事,并拒绝任何退款和赔偿,态度恶劣,说只能去法院起诉他们,他们才会赔偿”。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回应称

已对涉事门店进行检查 不予立案

随后项小姐将此事投诉至12345。2023年9月7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在12345平台回复项小姐称,经核实,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已做好解释工作,已终止调解。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回应称,该公司提交了情况说明,表示提出退款补偿方案合计666元的协商方案,但消费者不接受,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称,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赔偿事宜。

今年3月7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回复项小姐称,该局执法人员对涉事门店进行检查,经营场所流程布局等方面基本符合卫生要求,且门店提交了相关的灭四害记录,且目前暂未收到其他消费者类似的投诉举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立案。

项小姐表示,因为工作原因,从投诉至今一直不停在外出,因此该投诉也一直拖着,“赔偿款我会捐给农村孩子当午餐基金。如果最后还是没有解决,我会试着去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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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对事件的处理回应。受访者供图


海门鱼仔(农信店):

异物并非蟑螂

门店已经和消费者沟通过了

3月28日,海门鱼仔(农信店)经理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异物不是蟑螂,门店已经就此事和消费者沟通过了,消费者也有将此事投诉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已经处理过了。该门店经理称,具体回复情况可以联系海门鱼仔总部。


海门鱼仔总部:

重视客户的满意度 已给出解决方案

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3月28日,海门鱼仔总部相关负责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消费者在去年8月10日在门店进餐时反馈吃出了异物,异物为菜虫一种,不是蟑螂,只是形状相似。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吃出异物后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局,涉事门店也配合市场监管局的检查,市场监管局对此事进行了立案,也对其门店进行了检查,及抽检菜品检验,并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市场监管局后面结案了。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吃出异物是门店的问题,并表示尊重相信客人,积极解决此事,“我们给了处理方案,同意以菜价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即吃出虫子的那道菜是28元,补偿给消费者280元,也愿意免单”。此外,负责人表示,事后门店愿意转账666元给消费者当做补偿,但客人不愿意,坚持门店赔偿2340元,“门店也向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个赔偿金额不符合食品安全赔偿标准,按照整张单的金额赔偿10倍是不合理的”。

该负责人称,“我们菜品不满意都是可退可换可送的原则,如果有问题不会怀疑客人,而且我们会先跟进的,我们也不愿意流失一个客人。咱们这边一直重视客人的满意度。”

企业官方资料显示,海门鱼仔店始创于2007年,是一家以潮汕传统美食为主的餐厅,海门鱼仔在广州有11家门店,在深圳有4家门店,包括1家在筹备中。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编辑:冯家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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