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玲 12月25日,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
据南都记者了解,为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方面,《意见》明确“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
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上,《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市场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
面向中小企业用数创新,《意见》提到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为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意见》特别提到,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围绕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和安全治理,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聚焦无人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加速数智融合关键技术创新。
《意见》还提出,要提升数据安全合规治理效能。完善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央地协同,推动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稳定企业合规预期。
同时《意见》要求,推动制定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健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技术规范。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编辑: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