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商户招牌禁用“红黑蓝”色一事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当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商户不怕麻烦、不心疼钱,可以改回原颜色,自愿。
据媒体报道,三河燕郊一位已更换招牌颜色的商户称,“3月份城管多次上门要求必须更换颜色,现场盯着我们从红色改成绿色,改色漆是商户自己买的。”颜色是必须改的,补贴是没有的,在第一次更换招牌颜色时,三河市城管部门的态度是只看结果,对改色过程中要出的钱、该出的力选择性忽略。惹出舆情后,一句“如果不怕麻烦、不心疼钱,可以改回”,倒表明了有关部门对招牌颜色来回更改所需的精力和金钱一清二楚。
一拍脑袋就让店铺改招牌,公权力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过度干预,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对商户改色成本的漠视,更是劳民伤财的真实写照。
有谁不在乎钱呢?买材料、请工人、调机器,每个环节都要出力花钱,花的都不是城管部门的钱,工作人员当然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而此言一出,更暗含着后续不会负责的意味:改来改去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想来,那些已更换招牌的商户所期待得到的相应补偿或许就更没指望了。
事情已发酵将近一周,公众一直没有等到三河市的正式回应。或许这是一种战略性沉默,希望拖到公众忘记此事。这种“鸵鸟应对法”必将进一步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也阻碍着有关商户的权益获得实质救济。
今年开年,山西大同“破门亮灯”事件中,公众不愿为迟来的道歉买账,批评其“十分敷衍”。三河要想避免重蹈覆辙,要抓好几个重点:
回应必须有,必须快。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地方负面形象一旦固定,会留存很长一段时间,扭转的难度很大。
端正态度,承认错误。包括对招牌颜色的错误规制、执行中的层层加码、先行一步程序违规、劳民伤财还漠然置之……对于滥用权力、缺乏法治观念,要有清晰的认知和改正的态度。
表达歉意,积极赔偿。公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商户对当地营商环境的信心,都需要修复。口头上的致歉和行动上的补偿缺一不可。南都评论此前提到,国家赔偿法对落实相关赔偿的正当性及方式做出了规定,应依法为此事中财产受损的商户履行应有的赔偿。
理清脉络,处罚问责。从合法性存疑的禁用“红蓝”色的导则,到禁用“红蓝黑”的口头通知,再到程序违规、工作人员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回应,必须逐个解析,做好问责及后续处罚,才能强化社会对法治的敬畏与遵循。
在此类事件中,不能再出现公众等回应、商户等补偿、官方等遗忘的场景。据媒体报道,河北省廊坊市纪委已前往三河市进行调查,有理由相信,三河市城管部门不愿意给的说法,上级会给。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