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玮 在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即将在2020年的3月施行之际,深圳市政协委员谢书荣表示,在今年两会间,自己仍将关注放在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上。他表示,物业管理虽然不是高精尖技术难题,但却是一个关系着千家万户幸福的行业,与之相关的法律条例里,仍存在没有明确的灰色条款。
“在目前法律中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越来越明晰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地位相对却越来越弱势,”谢书荣指出,虽然国家要求物业管理以服务业主为第一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物业公司有时候却不得不充当一些“管理”的职责,比如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一些违法违规和人员和现象等,“当法律赋予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利却越来越小,物业公司在处理很多小区具体事务时便会力不从心,甚至寸步难行。”
此外,据谢书荣了解,目前深圳市仍然有很多老旧小区的管理费标准依然采用20-30年前小区刚刚建成入伙时不到1元的标准,有的小区仍采取0.5元/㎡的标准。他认为,用20年前的收费水平服务物价涨了几十倍的现代小区,这并不现实。在物业公司至少在现阶段不可能退出市场,大部分小区在现阶段也无法实现业主自治的情况下,他认为应该积极扶持物业公司开展实际工作,“只有物业公司将小区都管理好了,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才能提升。”
为了进一步改善物业管理的行业健康发展,谢书荣认为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要多了解业主需求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协助物业公司加以落实。
针对一些明显物业管理费太低的小区,他表示,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物业公司落实物业管理费调整工作,“其实越是老旧的小区越是公共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需要投入的地方也会越多,管理费长期偏低会导致物业公司只能勉强维持运转,无力维护小区设施,设施设备老化必然影响居民的安全和生活体验。”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谢书荣认为,政府主管部门遇到社区有事情有需求时要积极协助物业公司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并落实小区民生实事,比如老旧小区普通面临的维修基金不足或者申请手续繁琐等问题。
编辑: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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