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黄莉玲 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通报,安博凯直接投资基金JC第四有限合伙(下称“安博凯”)收购上海思妍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妍丽”)股权,未依法申报,被罚35万。
据了解,安博凯是一家专注于北亚地区投资的公司,投资涉及电信、媒体、金融服务、制造业、消费者、零售等行业。上海思妍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美容连锁企业,主要提供生活美容服务和医疗美容服务。
经查,2018年12月28日,安博凯和思妍丽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思妍丽23.53%的股权。双方在2019年1月2日完成变更登记,但没有就此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安博凯取得了思妍丽的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而且双方营业额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标准却不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不过处罚决定书中并未指明安德凯和思妍丽上一年度全球和国内营业额。
据南都记者了解,《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要求: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全球营业额合计超100亿元人民币,或在国内营业额合计超20亿元人民币,而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国内营收超过4亿元人民币时,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评估认为这笔收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综合考虑后,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安博凯处以35万元罚款。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