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扫黑除恶“成绩单”出炉!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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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08 22:00

根据省委政法委通报,珠海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得分及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得分同比分别上升1.64%和1.25%,分别排名全省第4和第3;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满意率达97.02%,排名全省第4。

日前,珠海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据介绍,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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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在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杰介绍,2019年珠海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务尽”,紧紧围绕“十类打击重点”和“深挖根治”目标,深入推进“三大攻坚行动”“两打”“两建”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2019年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总数同比下降17.22%,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4.5%,涉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4.6%,涉黄、赌、毒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49%。

根据省委政法委通报,珠海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得分及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得分同比分别上升1.64%和1.25%,分别排名全省第4和第3;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满意率达97.02%,排名全省第4。

2019年,珠海高位部署推进,持续绷紧扫黑除恶“责任弦”,依法从严打击,不断攻克黑恶势力“硬堡垒”,包括完善珠澳联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机制,严打珠澳跨境“换钱党”等涉黑涉恶犯罪。

同时,坚持除恶务尽,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3件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处级干部3人,实现打“伞”层级处级突破。

通过加强基础建设,不断筑牢基层组织“防护墙”,2019年全市共整顿5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清理曾受过刑罚、涉黑恶问题村(社区)干部7人并及时补齐配强;公开招聘244名村级后备干部,有效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

此外,通过强化行业整治,时刻严把社会治理“源头关”,针对行业乱象,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近海水域、医疗保健、旅游购物、住房建设、交通运输、金融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领域治乱专项行动。通过“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如去年珠海在侦破禹锡商行强迫交易案后,推动开展旅游购物欺诈问题乱象整治,2017年珠海共受理旅游购物投诉815宗,2018年受理21宗,2019年零投诉。

在发布会上,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检察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且通报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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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杰
数读
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公安: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7.22%

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牛岩军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打掉涉黑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侦办九类涉恶刑事案件556宗、破案400宗、刑拘151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数十亿元。

“今年以来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总数同比下降17.22%;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4.5%,涉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4.6%;涉黄、赌、毒案例受理数同比下降49%。”牛岩军说道。

同时,牛岩军公布了一组数据,高达87%的受访市民表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全感得到提升,89.47%的村居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表示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会通报了多起“套路贷”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打掉“套路贷”团伙1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35人,破获刑事案件7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5482万元。

检察院: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

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林伟征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及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

2019年,共认定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41人,共认定并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141人。依法办理了黄某伟等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绑架等罪一案,吴某霖等人绑架、非法拘禁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陈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涉黑团伙案,梁某某等27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黄某某等人强迫卖淫、强奸、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犯罪案件。

林伟征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逐步开展市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

法院:认定黑恶势力成员、“保护伞”共63人

珠海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市中级法院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周萍介绍,2019年全市法院一、二审共审结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35件,认定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28件,认定黑恶势力成员142人次。其中,生效判决共19件,认定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13件,认定黑恶势力成员、黑恶势力“保护伞”共63人,共判处财产刑涉及金额2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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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典型的案件有被告人陈某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被告人陈某在珠海市香洲区水拥坑村开设赌场牟利,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案件依法顺利审结,有效打击了珠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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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链接

在大陆实施绑架、非法拘禁

台湾黑帮头目被判死刑

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广东省首宗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案件。

珠海公安介绍,2018年5月3日,被害人李某栋报警称,其于4月17日被一群冒充公安民警的陌生男子从珠海绑架至东莞,被勒索2000万新台币,公安机关以该案为切入点,深挖幕后黑恶势力,于2018年6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个以黄某伟为首,盘踞珠海、东莞两地的入境发展涉黑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人,涉案8宗。

据介绍,黄某伟俗称“矮子”,是台湾桃园地区小南门帮第三任帮主,该团伙手段极度残暴,在台湾作案累累,侵害对象上至台湾地方立委,下至升斗小民,甚至公然恐吓警方人员,用浓硫酸泼洒无辜少女毁其容颜,台湾人魏某豪得知黄某伟落网消息后,立刻赶到珠海市公安局举报其弟弟在大陆被黄某伟杀害的事实。

吴某霖作为另一个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绰号“明哥”,是台湾黑帮“地下飞虎队”成员。该团伙好勇斗狠,以暴力犯罪作为主要犯罪手段,采购大量枪支弹药武装团伙成员,该团伙主要针对大陆境内台湾人暴力追债,在大陆台湾籍人员圈内充当“地下执法队”的角色。

据悉,吴某霖团伙与黄某伟团伙平时各行其是,偶有交集,为确保“5.03”绑架案顺利实施,黄某伟团伙、吴某霖团伙联手,由黄某伟团伙策划,吴某霖执行,共同实施了“5.03”绑架案。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某伟、吴某霖等人作案组织严密,实施暴力手段猖狂,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非法持有各类枪支械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该团伙与跨境黑社会组织互相渗透,以台湾黑帮名义非法追债牟利,意图壮大其犯罪组织,扩大非法影响,主观恶性大。黄某伟、吴某霖等人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在珠三角多地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社会影响恶劣。“黄某伟、吴某霖等人的犯罪行为不仅公然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也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肆意践踏,也是对文明社会的严重挑战。”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2019年12月31日,已对黄某伟涉黑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以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伟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该案限制减刑,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在宣判以后,引起了多方的关注,有台湾同胞在网络上留言称,“终于收拾了这帮歹徒”“感谢大陆警方除暴安良”,该案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通讯员:南颖 陈瑰琦

实习生:洪晓可

编辑:王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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