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公布具体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不少省政府政务微博关于疫情通报的网友评论中,不约而同出现了这句话。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对疫情公布主体明确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并要求“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在此番疫情攻坚中,全国31个省份陆续启动了一级响应,其中,各省份对信息发布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
自1月20日以来,31省份卫健委共计已发布超300份疫情通报。然而,披露情信息时是否有“人情味”,是否满足公众对于“具体信息”的需求?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以31省(市区)政府和卫健委政务微博为对象,采集了疫情通报相关微博下的30000条网友评论,针对“疫情信息公开”聚类总结公众呼声最高的诉求,希望有助各省有关部门提升工作。
●疫情信息发布渠道
八成多省份政府微博有通报疫情病例;专家表示,信息发布平台强调多途径、多渠道、方便获取的立体化机制
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是公众“知情权”的有效保障。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政府政务微博中,83.9%的省份公布了疫情病例信息,61.3%开放了评论区。
而各省份卫健委微博中,仅64.5%公布了疫情病例信息,58.1%开放了评论区。部分省份卫健委政务微博许久未更新或是已“僵尸”。(截至发稿,西藏的1例确诊患者信息由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法治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接受南都采访表示,这属于信息的主动公开范畴,“在传染病防治领域有一个特别规定——即‘发布制度’,发布制度有几方面的特殊性:第一是主体特定,只有国家卫健委和省一级人民政府是官方的发布单位;第二是对信息发布具体的质和量有要求,比如及时更新,要有一定频率;第三是要有一定的平台,强调多途径、多渠道、方便获取的立体化信息投放机制,比如通过广播、报纸、电视、政府官方网站,这些法律是有一定要求的,而在新媒体方面,更多的是鼓励,使公众便于获取。”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了解到,广东目前已在各地乡村开展防疫宣传,例如硬核的“大喇叭开播”、遍布四周的横幅标语、循环不停的横幅标语等等。
●疫情信息内容质效
网友诉求集中在希望省级层面披露区县病例、收治医院、确诊病患活动轨迹等要素
疫情相关微博下的30000多条网友评论中,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做了聚类分析,发现呼吁“信息增量”的占比不少。尽管也有部分省份下辖市一级的卫健委公布了更加细致的确诊病例信息,但从评论诉求反映看,多数人对地市一级卫健委官方公布渠道了解不多,在省政府或省卫健委官微下留言期待省里能够“统一公布地市一级病例信息”。
【网友主要诉求及占比】
进一步提炼网友评论中的诉求要点,有14%评论呼吁省里公布区县街镇的详细信息。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福建、天津、重庆、山东、陕西、内蒙古、广西等至少9省份卫健委政务微博疫情通报的病例地域分布详细到区县一级,各片区病例更详细的信息,部分省份地市卫健委则会披露。
此外,还有近五成网友评论分别呼吁“对疫情信息实时发布”“ 确诊病患活动轨迹等有效信息不应缺失”“ 不侵犯隐私前提下公开患者收治医院”“ 希望及时公布死亡病例详情”等详细内容。
●到底需要披露哪些
专家表示从信息公开角度看,需要保障“知情、引导、便民,有量有用”
在整理信息过程中,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发现,一些省份披露信息的详细程度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
上海自首次公布疫情数据以来,直到1月26日,8次通报中都未曾公布具体片区的病例数据。“我们没有很刻意地分区发布,而是更加关注流行病学史。”上海市市卫健委主任邬惊雷曾在1月26日晚召开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如此称:“每一个病例有不止一种标志。从流行病学调查来看,这些标签并不是太科学和规范。”
但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27日,上海还是公布了确诊病例居住地所在区,当天的通报微博下方,收到许多网友评论“有进步!”
在国家卫健委1月28日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中,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病与就诊(临床表现、发病就诊经过)、暴露史和危险因素(发病前武汉或其他有本地持续传播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与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医院就诊、农贸市场等相关暴露史)、实验室检测(标本类型、采样时间、检测结果)、密切接触者等。这意味着,这些详细信息的大多数,都封存在每位病例的医学档案里,而其中就包含了多数公众请求披露的数据。
那么,省卫健委究竟有无必要披露更加详细的病例信息?在披露的同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在王锡锌看来,“披露一般是越详尽越好,但这里面也有一个平衡和取舍”,他认为,跟防控疫情有关的信息是很多的,概念上疫情信息的发布会有专业的要求,但如果从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来看,一是保障基本的“知情权”,另外是通过信息来“引导”,第三是通过信息发布来“便民”,要在引导社会公众的同时方便大家,即信息不光是要“有量”,同时也要“有用”。总结来说,就是疫情信息发布要注意“系统化”,不要像拼图一样总是“缺几块”,多部门的信息系统性地、精准地归一,才能够方便社会各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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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份170份疫情通报谁最高冷?这些地方病例越多信息量越粗
编辑:凌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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