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15时,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近日,一张云南省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引发网友热议。通知书显示,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
据悉,此次大理共暂扣征用598箱口罩。2月6日,南都记者从湖北省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黄石疫情指挥部”)获悉,该部委托部分企业协助采购的一批口罩也在大理被征用。
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大理疫情指挥部”)2月6日对此回应称,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大理疫情指挥部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将对暂扣重庆政府采购的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大理疫情指挥部称,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将尽快补齐后退回。
大理:致歉征用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退还重庆政府采购口罩
2月6日15时,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通报指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对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承运的发往重庆市的口罩实施“紧急征用”。该做法严重影响了兄弟省市防控疫情的工作和与兄弟省市人民的感情,现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通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讲政治、顾大局,决不允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若有发生,将严肃追责问责。
2月6日,针对征用口罩一事,大理疫情指挥部就征用原因及后续处理进行了回应。
1月25日,大理市确诊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理市紧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时值春节,大理市又地处滇西交通枢纽,大量往来人员滞留,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同时,大理市没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一时无法到位,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已无法满足应对疫情防控的基本需求,一线防控人员防护工作存在极大隐患。特别是疑似病例增加,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单一,许多工作区域连基本的物资保证都没有。
为此,大理市在货物检查中对随车手续不全的口罩进行了暂扣,对全部暂扣的598箱口罩进行有偿应急征用。并将暂扣的口罩分配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交警、交通、小区保安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大理疫情指挥部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
关于被征用口罩的善后工作,大理市成立了工作专班,主动与被征用主体进行沟通。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将尽快补齐后退回。
目前,大部分被征用主体对此次有偿应急征用表示理解,已兑付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补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同时,在接到《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质的函》后,大理市及时与重庆方进行沟通,已于2月5日达成共识,将对暂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大理应急征用口罩,将退还购买口罩的费用
一份落款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近日在网上广泛传播。
《通知书》内容显示,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决定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通知书》落款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时间为2020年2月2日。
上述通知书还称,根据《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征用人应在收到补偿通知之日起1年内,向大理市卫健局提出应急补偿申请;逾期未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受偿权利。
同时,两份由重庆和黄石发出的要求大理放行暂扣物资的函也备受关注。
一封落款为2月3日由重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医疗物资保障组发给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资的函》显示,重庆市委托供应商购买的一批口罩,委托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承运,2月1日被大理暂扣。
黄石疫情指挥部2月4日向大理疫情指挥部发函称,该市目前正处于防疫救灾的严重困难期,各类物资短缺,委托黄石企业华新水泥股份公司西部事业部和重庆市黄石商会企业协助采购一批医用口罩,物资正在大理市检查过程之中,希望大理协调放行。
南都记者2月6日从黄石疫情指挥部获悉,正在与大理政府进行协商。重庆市黄石商会执行会长郑传亮告诉南都记者,黄石市在重庆的部分企业出资从海外采购了20箱医用口罩,计划捐赠给黄石市,物流途径大理时被截留征用,一箱内有2000个口罩。
一份由大理市卫生健康局2月1日向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的暂扣通知书显示,拟对其承运的598箱无中文标识口罩应急征用,予以暂扣。
大理疫情指挥部相关负责人2月6日中午向南都记者表示,这批口罩的发货地涉及全国各地,除了重庆、黄冈的政府采购之外,还有不少企业及个人的购买。目前部分买家对此表示理解,已经与大理疫情指挥部达成共识,将退还其购买口罩的费用。
新华社评:物资调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
新华社也对此发表评论称,大理的做法违背常理、公理、道理。各地疫情轻重不一,物资调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对疫情较重的地区来说,医疗物资就是战略物资,要按战时状态流通,确保各地的救援物资能够畅通无阻地抵达,任何地方都无权随便截留。大理如果明确知道这批物资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救援物资,应争分夺秒地放行,遑论以各种理由扣压征用。
对于政府部门征用物资的行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法条进行了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向南都记者表示,根据以上两个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征用物资,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对于跨省征用物资,需由国务院统一安排,否则属于越权。因此,大理市政府无权截留外市或他省的物资,已经违法。
赵良善说,目前被扣的这些物资,针对未发放的部分,应及时返还给武汉等地所属单位;针对已发放给一线的,应及时调配同样物资返还给武汉等地所属单位或进行补偿。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编辑:向雪妮,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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