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2月7日,深圳海关出台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支持深圳关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据了解,该二十条措施包括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宽严相济从轻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物资违规案件等等。
海关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 深圳海关供图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快速通关
据介绍,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将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联系,电话:0755-84397151,0755-84397170(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该二十条措施的全文可在深圳海关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在口岸通关方面,深圳海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包括在各口岸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用窗口,疫情防控物资即到即提,实现通关“零延时”;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多种模式快速通关,紧急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海关同时公布了深圳海关防控物资便捷通关专用窗口联系表,公布了相关处室、各隶属海关的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免征税款滞纳金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二十条措施中提出扩大企业免除税款担保适用范围;延长税款缴纳期限,滞纳金一律免征;延长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等。据了解,对于1月31日—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不予计征。对于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对于加工贸易企业来说,深圳海关的二十条措施帮扶力度也较大,包括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担保一律免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等。
宽严相济,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
据了解,在疫情持续期间,深圳海关将宽严相济,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违规案件,一律不收取保证金,对于可以不采取扣留货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采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不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其他违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扣留货物、收取保证金等措施(特殊情况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
此外,在疫情特殊时期,深圳海关将积极开展网上作业减少对企业影响,应用“网上稽查”、“网上核查”和“网上认证”等方式开展外勤作业,利用 “远程面洽”、“网上看货”和“无纸化传输”等科技手段,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行委托查验服务模式,企业可通过系统电子委托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由查验服务企业代理履行配合海关查验的义务。
编辑: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