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新进入珠海的出租屋居住人员,必须申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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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24 22:45

南都讯 如果你身边有人在珠海租房,记得体香他们第一时间向警方申报个人信息。珠海公安发布提醒称,新冠肺炎疫情拐点未到,防控不可松懈。珠海租住人员必须向公安派出所如实申报个人信息。申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地址、暂住地址、就业(务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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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租住人员申报要求

一、租住人员必须向公安派出所如实申报个人信息。申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地址、暂住地址、就业(务工)单位名称。

申报途径有以下四种,请任选其一:

1.通过出租屋主申报;

2.通过物业管理单位申报;

3.直接向辖区派出所申报;

4.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中服务区“户政(治安)”板块自助申报。

二、出租屋主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向派出所或居委会报送租住人员信息,或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报送。

三、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全面登记小区内出租屋信息,督促出租屋主、租住人员申报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及时报告可疑情况。

四、租住人员、出租屋主、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合辖区派出所、镇街、居委会的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南都记者杨亮

编辑: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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