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看直播“云赌石”亏掉2万多,反悔要求退款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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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3-02 19:23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刘文添  “一刀穷,一刀富”是赌石圈内的一句名言,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云赌石”也逐渐流行起来。看似简单方便的过程,其实背后也隐藏着许多风险。不久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网络赌石起纠纷的案件,该案件判决已于近日生效。法官如何审理这起案件?判决结果能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看淘宝直播参与“云赌石” 

原石切开未得到上乘翡翠 

网友陈女士是位玉石爱好者,某天在观看淘宝直播期间,经中介某烨公司居间介绍,与另外9人合伙,以20万元的总价格向缅甸人购买翡翠原石,并支付某烨公司佣金2万元。以上费用,由10名合伙人均摊,陈女士支付了22000元。随后,某烨公司在直播间对解石过程进行了直播,可惜的是,该翡翠原石经切割后,未能得到品质上乘的翡翠。直播结束后,某烨公司继续将原石切割成玉牌大小,通过快递等份寄给各合伙人。 

然而,面对这一结果,陈女士觉得自己上当了,因此拒收某烨公司寄出的快递,最终该快递去向不明。期间,陈女士以“感觉上当”或“未收到货”等理由,多次申请退款并申请淘宝小二介入处理。某烨公司则认为赌石靠运气,且公司已明确告知陈女士这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发货前也已跟陈女士确认,因此不同意退款。淘宝小二判定陈女士已经收到货物,驳回售后服务。 

事后,陈女士认为解石结果与某烨公司描述不符。某烨公司则认可曾描述原石是“糯冰种”,但认为开出的原石也确实是“糯冰种”。 

双方各执己见,陈女士遂将某烨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烨公司退还其经济损失2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买家“觉得上当”要求退款 

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那么,中介某烨公司之前对原石的描述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描述与解石结果不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等人经某烨公司说合,向缅甸人购买原石,双方存在居间服务关系。此外,某烨公司还为陈女士等人提供解石和寄送服务,所以双方存在包含多项内容的合同关系。陈女士认为解石结果与某烨公司描述不符,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某烨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将解开的石块通过快递送到陈女士指定的交付地点。陈女士仅凭“觉得上当”即拒收快递,可以认定属于无正当理由违反约定拒绝收取,石块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因陈女士未能提供石块,所以法院无法根据石料实物判断是否属于“糯冰种”,该后果也应由陈女士自行承担。 

此外,陈女士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某烨公司在居间过程中,作出过何种描述,故法院对陈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陈女士承担。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以风险赌利润,需自行承担责任 

对于该案,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主审法官冯立斌分析认为,翡翠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直观看到内部情况,须切割后才能确定翡翠的质量。在切割前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原石,切割后如能得到品质上乘的翡翠,则获利巨大;如不能得到品质上乘的翡翠或没有切出翡翠,则亏本。该种买卖方式被称为“赌石”。此外,“糯冰种”等分类属于珠宝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品种分类,并无成文标准,受个人主观感受影响大。因此,赌石的风险极大。根据自甘风险原则,当事人自愿以风险赌利润的,则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鼓励当事人自甘风险又无法获利时,向对方索赔的行为。 

法官同时提醒,在赌石过程中,销售者、居间者为了吸引购买者购买原石,可能对原石作出带有承诺性质的描述。本案中,某烨公司即承诺案涉原石为“糯冰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购买者主张销售者、居间者虚假描述的,有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因此,购买者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加之电子证据具有易消亡、易被篡改等特点,购买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数字化方式参与交易的,还需要注意对证据进行保全,以便产生纷争时,充分举证。 

编辑: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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