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韵姿 购买空调后,商家迟迟不发货,咨询后被答复:空调涨价了,要么补差价要么退款。近日,江门市消委会公布上述这起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并提醒市民在消费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时,要到正规且口碑好的商场选购商品,并索取发票等凭证,要注意保存好证据,特别是维修记录,如遇类似不主动履行“三包”义务的商家,要积极主动维权。
去年4月,市民李小姐在江门市某家电商场以35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二匹空调,但直到去年5月中旬,李小姐仍未等到商家送货安装。李小姐与商家沟通得知,她所选购的空调涨价了,商家给出答复:要么补差价要么退款。
李小姐不认同该商家的处理结果,并向江门市消委会投诉。经工作人员对商家负责人的耐心调解与教育,最终,商家履行了原购货合同为消费者上门安装好原来选购的空调。
据《江门市消委会系统2019年度受理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下称《报告》)披露,在2019年江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仍是投诉热点,投诉量达136件,成为全年消费投诉排在第二位的“重灾区”。
报告指出,目前,家用电子电器消费群体广泛,购买量大,品种参差不齐,消费纠纷主要出现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两方面。
具体来看,消费者的投诉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不合格,如外观破损、性能故障等情况反映较多,经销商往往以“开具检测单”、“人为损坏”为由拒不承担举证责任,造成投诉处理周期长,处理方案协调难等问题;
二是消费者所购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报修后维修处理不及时,经销商和厂家相互推卸责任,拒不承担“三包”义务等;
三是维修遇李鬼,网络搜索、信箱小广告里的“黑店维修”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维修后故障重现,多次联系商家不予理会、拖延维修及收费不合理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编辑:罗韵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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