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巡视员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辛金山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达7年多。去年6月30日,退休6年的辛金山被查;去年12月29日被开除党籍。
辛金山。
曾任政法委书记7年多,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
辛金山,195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内蒙古通辽市人。
1970年5月,18岁的辛金山去开鲁县新华公社插队,在公社劳动3年后,1973年得以到吉林省农业机械学校学习。
农校毕业后,辛金山到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农机局农牧办工作,工作六年后,获得高校学习的机会,29岁的辛金山在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畜牧学院学习。
畜牧学院毕业后,辛金山踏上仕途,曾任哲里木盟农研所副所长、哲里木盟农管局副局长、哲里木盟计委副主任兼产业化办副主任、扎鲁特旗委书记。
2002年4月,辛金山获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委书记,两年后晋升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并在政法委书记任上干了7年多。
2011年8月,59岁的辛金山退居二线,任通辽市委巡视员。两年后, 2013年4月到龄退休。
退休6年后,2019年6月30日,辛金山被查,半年后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经查,辛金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对抗组织审查。以权谋私,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收受礼金。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大肆收受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通辽市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
辛金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辛金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辛金山利用担任通辽市扎鲁特旗委书记、科尔沁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通辽市委巡视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实施犯罪活动;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查当月,通辽“黑老大”被判刑22年
在辛金山宣布被查的2019年6月,通辽市公安局发布了扫黑除恶“成绩单”。
通辽市公安局称,全市率先侦办了全区第一起涉黑案件——“冯强案”,打响了全区扫黑除恶第一枪,随后又迅速将群众反映强烈的薛光辉(绰号:留柱)、刘天宝、张立新、刘海东、董志伟(绰号:三光)、刘文杰(绰号:大肥)、刘晓峰(绰号:二肥、曾用名:刘文亮)等为首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集团成功打掉,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报道了通辽“黑老大”冯强犯罪细节。
通辽“黑老大”冯强为祸害通辽十多年。冯强自1992年因犯抢劫、伤害等罪在通辽监狱服刑后,先后网罗多名狱友作为骨干,并在其出狱后长期拉拢吸收刑释人员作为“小弟”,成立娱乐城、开公司等,非法垄断建筑建材、文化娱乐、物流配送、粮食收购等领域,大肆攫取经济利益。同时,控制村“两委”选举,先后干涉6个村的村委会主任选举,通过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国有、集体资产,扩张团伙势力范围。2018年1月10日,通辽市开发区一餐饮店发生寻衅滋事案,冯强等人持刀捅伤4人。
冯强等人涉黑案是公安部2018年公布的22起重大涉黑案件之一,并进行挂牌督办。
2019年6月,冯强为首的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冯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傅铁钢。
退休老上司也被查,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辛金山被查3个多月后,2019年10月16日,他的老上司,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查。两人年纪相仿,同事多年,都在退休多年后落马,而且都被通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辛金山与傅铁钢交集较多。辛金山于2004年1月至2011年8月任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而2006年9月到2011年2月,傅铁钢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不过,傅铁钢任市委书记才9个月,就被免职,2011年2月转任通辽市委巡视员。辛金山在2011年8月转任市委巡视员。两人又一同当了两年巡视员。
辛金山虽比傅铁钢大6个月,却早3年退休。傅铁钢直至2016年12月退休。
今年2月27日,傅铁钢被开除党籍。据通报,经查,傅铁钢违规为其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饷;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出境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权力损公肥私。傅铁钢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如今,辛金山被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而傅铁钢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都将被追究刑责。
而早前,辛金山与傅铁钢的老同事,通辽原副市长许亚林也于2015年11月被查。
辛金山任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铁钢任通辽市市长、市委书记时,许亚林任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辛金山和傅铁钢转任市委巡视员后不久,许亚林跻身市委常委。而不到两年,许亚林又退出常委班子,转任副市长。
2018年7月许亚林被判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许亚林在通辽市大林镇党委书记、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通辽市副市长等多个岗位上,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辛金山简历:
辛金山,男,汉族,195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内蒙古通辽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5月至197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新华公社插队;
1973年10月至1975年10月,吉林省农业机械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8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农机局农牧办工作;
1981年10月至198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畜牧学院学习;
1983年10月至199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农牧处畜牧科工作;
1991年3月至199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农研所副所长;
1994年6月至1996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农管局副局长;
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6月至200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委书记;
2002年4月至200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书记;
2004年1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巡视员;
2013年4月退休。
文:梁建忠
(资料来源:正义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内蒙古日报)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