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卢杰标 3月16日凌晨,车主谢某的朋友刘某驾车在中山市小榄镇肇事后,谢某担心不是自己开车保险公司不赔,于是主动冒认肇事司机,结果因谢某冒名顶替,保险公司真的不赔了。不仅如此,刘某、谢某还将因此被中山交警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车主顶包被民警发觉
3月16日凌晨2时12分,中山市小榄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小榄新永路兴宁路交汇处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一男子主动承认自己姓谢,是云A0Y**1号牌肇事小客车的司机,同车乘客有刘某。但在一番询问后,民警发现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于是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事发当时驾车的是谢某所称的乘客刘某,而谢某当事则坐在副驾驶座。
3月17日,谢某再次以肇事司机身份前往交警队接受调查。办案民警当即向谢某出示监控视频等证据。谢某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冒认肇事司机的事实。民警当即要求谢某联系刘某到案接受调查。
车主以为朋友开车不能理赔
经查,谢某,刘某均为云南人,今年29岁,两是老乡,也是很要好的朋友。其中,谢某是肇事车辆的车主。
据谢某、刘某两人交代,事发前的晚上11点多,两人一起驾乘小客车从惠州出发前往中山小榄,开始时一直是谢某开车,临近中山的时候改由刘某开车。未料开了大概40分钟,便在小榄新永路与兴宁路交汇处发生事故。
谢某称,原以为车辆发生事故时,必须是车主或直系亲属开车保险公司才进行赔偿。而且加上刘某是去年4月份才申领驾驶证,第一次开车就发生事故,心情很是慌张,谢某于是在报警时主动冒认自己是司机。
提供虚假证言保险真不赔了
从小榄交警大队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认定刘某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谢某存在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行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两人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商业保险业务将不予承担云A0Y**1号牌肇事小客车的此次保险责任,不赔偿相关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购买保险的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理赔时与谁是驾驶人无关,但与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有关。驾驶人存在无证驾车、准驾不符或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将不予对购买保险的车辆进行财产赔付;存在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