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旅游印花税”是否可行?旅行社代表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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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4-20 18:47

4月17日,本报记者采写的《疫情之中,退款难,学香港缴纳“旅游印花税”?》引发业界热议;随后,记者采访了广东和香港的旅游业界,各方代表有话说。

广东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郑文丽告诉记者,“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有过建议,此次疫情中,协会提交给广东省文旅厅的报告也有提及关于建立‘旅游扶持基金’的建议:即由省文旅厅牵头,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产业专项扶持基金:产业专项基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包括对行业龙头企业进行中长期(一年及以上)直接和间接的资金扶持,比如:以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专项发展资金借款,也可以以一定比例的直接股权方式投资行业龙头企业,支持旅游行业健康良性的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当然扶持基金或是应急基金只是个说法,目前旅行社业只有质保金,局限性和指向性决定了在这种重大事件面前它的短板,杯水车薪作用有限。”

香港旅行社代表告诉记者,“学习这个做法,最重要的是监管与透明”。但其透露,“这个基金保障了游客;但这次疫情,旅行社倒闭了非常多,很多旅行社之间的拖欠款问题不在这个保障范围之内。”

某旅行社代表则认为,“成立这样的基金,需要涉及的因素太多,包括收费的最终主体、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资金的运营和监管、理赔路径及步骤等,为什么不请保险公司考虑这方面的业务呢?”

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林先生分析,“如果征收‘印花税’的话,与现行税法的征收原则有冲突,而且消费者会直观觉得增加了费用,旅游产品升价了;当前,我们征收的是流转税,这类印花税无法流转,要单项专门增收管理,估计都不够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费用支出。”

关于征收“旅游印花税”,对旅客投诉之后可先行赔付的问题,业界已尝试着不同的做法。

业界资深人士白先生分析,业界已有诸多方法运行。如“雪乡宰客事件”之后,黑龙江设立了“旅游诚信基金”,实现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游客在黑龙江省旅游期间,如与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发生纠纷,相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先行赔付,再根据后续调查结果确定赔偿责任者,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另,深圳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也已推出“东南亚优质旅游先行快赔联盟”,还有“港澳诚信旅游先行快赔联盟”;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

采写:南都记者 肖阳

 

 

编辑:郭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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