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在被央行、银保监依法接管近一年后,包商银行重组进入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今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显示,拟将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随后,原包商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经银保监会批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内蒙古自治区内的8家发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发起设立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设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
原包商银行网站
那蒙商银行成立后与包商银行是什么关系?包商银行原有业务如何拆分?个人存款如何保障?原有理财业务如何办理?
1、蒙商银行和包商银行的关系?
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是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而且蒙商银行是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法人主体。
2、包商银行原有业务如何划分?
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个人客户方面:
徽商银行承接:包括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等);
蒙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个人理财产品、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
对公业务方面:
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的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业务。
蒙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对公理财产品;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在区内的业务由;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
3、个人存款如何保障?
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4、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如何保障?
包商银行原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5、原有理财业务如何办理?
包商银行原有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全部由蒙商银行承接。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仍可继续前往包商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
采写:南都记者 田姣
编辑: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