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人大代表建议:研究将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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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09 16:4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公布对2019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及提案的回复。南都记者关注到,涂冬代表曾建议,《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权过于集中在上层机构,建议适当下放。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称,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对上述建议,将在修法时加以论证研究。

据了解,现行《反垄断法》明确,由国务院规定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同时,为了保障反垄断执法力量,便于严格统一执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近年来,随着反垄断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推进,不断有业界呼吁,要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充实中央到地方的执法力量。

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印发《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负责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并同时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

这也意味着,反垄断执法权由中央事权进一步下放。

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此次再次回应,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垄断行为,可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目前,总局正在抓紧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针对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的建议将在修法时加以论证研究。

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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