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开除生三胎公职人员,全国人大:处罚应与人口政策导向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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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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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2019年,有地方开除生三胎公职人员曾引发热议,在全面放开二孩后,不少网友认为上述处罚有些“重”。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上述热点问题公开回应称,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超生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未作细化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上述规定,对‘超生’人员并非一定要开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称,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缓解严峻的人口形势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战略,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已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趋势从国家战略层面对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放开两孩。对于‘超生’人员的处罚处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框架下,与当前人口发展趋势和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相协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下一步,将紧密关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有关情况,对相关法律问题认真研究,根据需要及时启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使法律规定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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