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提交的个人信息以后会删除吗?代表委员支招数据“善后”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0-05-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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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到,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

随着疫情逐渐平稳,多地有序开放公共场所,许多商超、餐厅、办公楼不再要求民众手动登记身份证、手机号、体温等信息,而是用健康码和测量体温代替。令人疑惑的是,早前用来登记信息的纸质表格去哪了?

其实,不只是纸质登记表,线上收集个人信息时,民众也往往不会被告知信息会被如何保存和处理,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由此引发。南都记者注意到,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委员关注到了这个问题。

有委员建议,应针对疫情期间采集的个人信息设立退出机制。还有委员认为,针对不同相应等级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建立个人信息分级分类采集标准,以及后续个人信息的去隐私化和安全销毁机制。

 

民众担心疫情数据泄露

疫情期间,家住北京的徐女士无论去餐厅、银行,还是公园游船处,都被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虽然知道是为了疫情防控,但她还是感到一丝担忧:”我不知道个人信息会被如何处理,也担心提交的信息被泄露。”

与徐女士一样,网友“奶黄包”担心信息被不合理地用于其他地方,甚至被第三方私下贩卖,因为“原本没有垃圾电话的手机号在登记之后已多次出现推销电话”。她表示,疫情期间提供信息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各机构应该同时提供后续销毁处理的方案。

“疫情期间,大量社区、物业、商圈等基层组织成为个人信息主要采集者,但各方在采集数据的方式、标准上存在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英在联合提案中指出。

比如线上登记时缺少“授权协议”、“用户须知”;还有的场所过度采集个人身份证、手机号、生物特征(如人脸)等重要信息,也缺少必要的安全留存机制,存在极大的数据泄露风险。而这些个人数据应该如何处置、如何销毁、如何去隐私化,也缺乏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规范。

她们建议,应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条款,针对不同等级的重大突发事件,建立个人信息分级分类采集标准,明确不同情况下,采集主体、采集内容、采集方式、存储介质、流通范围和保护机制等,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善后处理:疫情数据可动态删除

那么,在缺乏监管和规范的情况下,上述收集了个人信息的场所究竟会如何处理此前收集的数据呢?

5月24日上午,南都记者在北京朝阳区实地探访时发现,仍有少数餐厅门口放着登记信息的表格。当被问及登记信息的目的时,一家火锅餐厅的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进店时需要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是遵循相关防疫部门的要求,为了防控疫情和“好找人”。多家餐厅的工作人员透露,相关部门偶尔会过来抽查。

至于疫情过后将如何处理这些数据,上述火锅餐厅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也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有规定。早前,曾有另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不会把信息交给相关部门,而且疫情之后可能还会保存一段时间。

与上述情况形成对比的是,多家航空公司在要求旅客填报健康申明时明确强调,数据仅用于疫情防控,待疫情结束之后,将全部删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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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的声明。

不过,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认为:“删除信息的操作可以是动态的,而不是非得等到疫情完全结束才去执行”,比如超过一定期限(可实现追溯密切接触者且符合法定期限)后体温未见异常者的个人信息就不应该长期保存。

据了解,疫情期间,相关部门多次就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出规范。比如,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提出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用途等要求。

不过,南都记者梳理疫情期间各地发布的相关文件发现,目前几乎没有文件明确提出疫情结束后的数据处理方式。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建议,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集的个人信息设立退出机制,加强对已收集数据的规范性管理。张英和蒋颖在联合提案中建议,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要建立后续个人信息的去隐私化和安全销毁机制。

 

总结经验:建立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

填写个人信息时几乎没有选择权,对后续个人信息的去向又没有控制权,民众对信息泄露的担忧似乎不难理解。

“我认为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也值得我们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表示,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采集了民众的个人信息,这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且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但时间不等人,很难通过立法来设置具体程序。

他认为,政府应该对这些信息妥善处理,采取消除或者封存等必要措施。“目前我们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我个人也是呼吁个人信息保护法要加快出台,给出相关的规定。”

“由于疫情事发突然和迅猛,一开始没有特别去规范,事后整理规范就增加了难度。”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渝伟对南都记者说。

如今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为了更好、更加规范的收集使用信息,并为未来类似突发事件提供经验借鉴,张英和蒋颖在联合提案中建议建立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应用、去隐私化和销毁全流程管理机制;同时应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动卫健、工信、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买卖、非法利用疫情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大排查打击力度,破除利益链条。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则建议,加快编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指引。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传染病爆发中伦理问题的管理指南》,明确具有收集与使用相关个人信息权力的指挥机构、执行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启动条件和流程规范。

 

文/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尤一炜 李慧琪

编辑: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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