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自去年8月17日央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来,金融机构新发放的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经达到9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
据央行刚刚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0)》称,2020 年初对各地区分支行和有代表性的 150 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的抽样调查显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 2019年 12 月新发放贷款中运用 LPR 的占比已分别达到92.0%、86.1%和 94.5%。
而LPR改革后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提升明显。《报告》显示,2019年初至7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 5.30%附近波动,12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较LPR改革前的7月下降近0.2个百分点,降至2017年第二季度以来最低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央行宣布完善LPR形成机制以来,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提高了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推动银行改进经营行为,但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报告》提到,一是金融机构内部定价尚未充分参考LPR;二是一些较小的 地方法人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不足;三是利率风险上升但风险对冲工具不足。
此外,《报告》也提到,LPR改革引导贷款利率下行,可通过贷款创造存款的货币创造机制传导至银行负债端,带动存款利率下行,但传导存在一定时滞,金融机构负债成本稳中略降。受存款分布不均的结构性因素影响,一些小法人银行采取“以价补量”的方式稳定存款,高成本存款增长较快,综合负债成本难以降低甚至有所上升。但随着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最终会导致存款利率下降。
对此,《报告》也提出,金融机构应该适应改革采取一些措施,包括主动提升贷款定价能力、多措并举应对利差收窄压力,以及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意识。
采写:南都记者 田姣
编辑: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