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类学生入读民校政府有补贴,每生每年最高可领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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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06 14:04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最新公布的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今年的学位补贴依旧采用阶梯式补贴办法。小学每生每学年分3500元和5000元两档;初中每生每学年分4500元和6000元两档。

家长需网上填写学位补贴申领信息

市教育局称,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适用于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学位补贴采用阶梯式补贴办法,按照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积分高低以及市、园区、镇(街)年度学位补贴规划的学位数量,确定是否享受学位补贴和学位补贴档次。

其中,第一档次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第二档次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5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45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学位补贴所需经费,在扣除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后,其剩余部分由市、镇财政共同分担。其中,园区、镇(街)学位补贴任务小学按市、镇5:5比例分担,初中按市、镇9:1比例分担;市属学位补贴任务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学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镇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市、园区、镇(街)教育部门会组织民办学校通知获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父母自行登录积分制入学系统,填写学位补贴申领信息,在网上提交学位补贴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后果自负。

家长需先缴交学费  开学以再发补贴

据了解,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需自行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地范围内标准化或以上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地以外其他园区、镇(街)民办学校或市属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回给相应的随迁子女。其中,如随迁子女自行选择入读的民办学校的学费高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如随迁子女自行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学费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照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退回给随迁子女。

申领补贴后转校 要注意这些细节

取得小学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享受学位补贴至本学段结束;小学学段结束后升读初中学校,需重新申请积分制入学,并重新确定是否符合初中学位补贴资格以及享受学位补贴的档次。

另外,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在领取学位补贴后,下一学期需要转学的,如转学至积分制入学申请地范围内其他民办学校,可继续享受学位补贴;如转学至积分制入学申请地以外其他园区、镇(街)民办学校或市属学校,视为主动放弃本园区、镇(街)学位补贴权利,不再享受本园区、镇(街)街民办学位补贴。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选择或转学至申请地以外其他园区、镇(街)民办学校就读后,又转学回原积分入学申请地就读的,需重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并按积分重新确定是否享受民办学位补贴以及补贴档次。

随迁子女在获得学位补贴后户籍迁入到东莞市,但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学位补贴至本学年结束;从下一学年开始,不再享受学位补贴。该部分学生可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申请。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 

编辑:韩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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