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管理试点7月落地!存取10万元以上将被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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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11 19:49

南都讯 在去年年底公开征求大额现金管理意见后,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将于7月起,陆续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启动。据央行发布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显示,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具体的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在正式试点前一个月,当地央行和当地金融机构需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

关于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的管理范围,《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表示,在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用现需要,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方案》显示,管理业务的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需要对拆分、现金藏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指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方案》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公众日常使用现金是否会受限呢?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现金管理新规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硏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对于有实际正常需求的老百姓,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正常的经济活动并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采写:南都记者 田姣

编辑:田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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